厦门市水利局关于2023年第二次对水库大坝安全事项“双随机”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3-12-27字体大小: | |

  厦门水务原水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根据《厦门市水利局关于印发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厦水利〔2023〕81号)要求和检查对象、执法人员抽取结果,我局于2023年12月19日对莲花水库大坝安全事项进行检查,现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水库管理单位已建立水库运行管理相关制度,安全责任落实到位,明确了水库防汛和安全管理政府(行政)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管理单位责任人、技术负责人、巡查责任人,并在大坝显著位置设置公示牌公示。水库管理单位组织开展日常巡查,配备专门人员24小时值班值守,及时处置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隐患。水库按规定年限常态化开展大坝安全鉴定,2022年10月开展新一轮大坝安全鉴定,安全鉴定和注册登记信息已在福建省水库管理信息平台进行更新。坝体为混凝土坝,坝体结构完整,无塌陷、滑坡、破损等不良情况。溢洪道结构完好,底板、边墙无裂缝、无阻水障碍物,闸门启闭机无锈蚀、无变形、无漏水,备用电源、应急照明设备运行正常。取(放)水口结构完整,机电设备完好,通畅无堵塞。大坝两端周围边坡无危岩、掉块现象。水位及降雨量观测设施功能良好,大坝沉降、位移观测设施正常,并对观测数据进行了整编分析。

  二、工作要求

  管理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水库安全运行管理,落实日常巡查要求,做好闸门及启闭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大坝、溢洪道、输水建筑物及机电设备安全运行。持续整编完善入库水量观测数据并进行分析,确保蓄水调度、防洪调度和水质改善更加科学合理。

  厦门市水利局

  202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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