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水利局关于2019年第二次双随机检查水工程安全、水库大坝安全、水库调度运用、涉河建设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9-12-19字体大小: | |

厦门市汀溪水库、集美区两湾水利设施管理所,厦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厦门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按照《厦门市水利局关于印发2019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厦水利〔2019〕101号)要求和检查事项抽取结果,12月17日,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对溪东水库水工程安全事项、杏林湾水库调度和运用事项、莲花水库大坝安全事项、轨道4号线跨官浔溪桥梁工程涉河建设事项开展了监督检查。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溪东水库、杏林湾水库、莲花水库

  被检查单位均已落实防汛和水库安全管理政府行政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管理单位责任人、技术负责人、巡坝责任人,并在大坝显著位置设立公示牌,公示责任人姓名、职务及联系电话,配备专门看护人员24小时值班。制定了水库运行管理规定

  和巡查制度,日常巡查工作的频次和轨迹符合要求,巡查轨迹和记录在水库巡查APP展现正常。

  水库均已注册登记,按规定时限进行安全鉴定和除险加固,水库大坝相关资料齐全。

  水库管理单位按要求编制了水库调度运用计划及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并报批,能按照审批的调度运用计划进行调度。落实度汛措施,按规定储备防汛物资,物资保管到位,通讯、预警、报汛设施完好,抢险道路畅通。

  水库大坝无塌陷、滑坡、破损等情况。溢洪道结构完好,底板、边墙无裂缝,无阻水障碍物,排水渠道通畅。闸门启闭设备运行正常,并配有备用电源。

  大坝两岸、溢洪道、取水口部位边坡无危岩、掉块现象,水库水位及降雨量观测设施工作正常。

  (二)轨道4号线跨官浔溪桥梁工程

  建设单位(厦门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在桥梁跨官浔溪段施工前取得了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厦水许〔2017〕38号),按照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的要求进行施工,编制了度汛方案并经审批,桥墩施工已完成,河道管理范围内未堆积杂物,两岸堤防改造、排涝涵洞改造、左岸堤顶道路改造还未施工。

  二、工作建议

  (一)溪东水库、莲花水库

  1. 按照《福建省大中型水库运行管理规程》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水库管理制度,规范水库安全检查工作,加强档案资料管理。

  2. 按照水利部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开展达标创建,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二)杏林湾水库

  1. 加强协调沟通,尽早开展水闸大修前期工作;

  2. 加强与杏林湾排涝泵站建设及施工单位的联系、沟通,开闸放水前通知预警到位,预防发生水上作业事故。

  (三)轨道4号线跨官浔溪桥梁工程

  1. 后续两岸堤防改造、排涝涵洞改造、左岸堤顶道路改造应遵照水行政许可决定书的要求开展施工。

  2. 加强施工安全管理,落实占用岸线范围堤段、河段防汛和安全管理责任。

  厦门市水利局     

               2019年12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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