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水利局关于厦门市石兜、莲花、汀溪水库水源连通工程(石兜水库至西山水厂段)2021年度度汛方案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1-04-09字体大小: | |
索引号:  XM00119-08-01-2021-027 文号:   厦水许〔2021〕24号
发布机构:   厦门市水利局 发文日期:   2021-04-09
名称:  厦门市水利局关于厦门市石兜、莲花、汀溪水库水源连通工程(石兜水库至西山水厂段)2021年度...
内容概述:  厦门市水利局关于厦门市石兜、莲花、汀溪水库水源连通工程(石兜水库至西山水厂段)2021年度...

厦水许〔2021〕24号

厦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西路157号水务大厦18楼,法定代表人:李清华)于2021年3月18日向本行政机关提出2021年厦门市石兜、莲花、汀溪水库水源连通工程(石兜水库至西山水厂段)(项目中央代码:2017-350200-76-02-004810)度汛方案的申请。经审查,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根据《福建省防洪条例》第34条,决定准予许可并作出如下批复:

  一、同意厦门市石兜、莲花、汀溪水库水源连通工程(石兜水库至西山水厂段)2021年度汛方案。你单位应督促各参建单位严格按照度汛方案落实各项度汛措施,确保度汛安全。

  二、落实安全度汛工作责任。你单位对本工程安全度汛负总责,安全度汛第一责任人和分管责任人要及时到岗到位,并和有关参建单位签订安全度汛目标责任书,建立健全工程度汛的组织机构,全面落实各项制度和相关责任。

  三、强化各项安全度汛措施。你单位应严格按照度汛方案落实险情应急抢护措施,全面做好防汛抢险队伍、器材、设备等物资准备工作,按要求进行必要的演练。 

  四、完善汛情、险情报告和应急处置机制。你单位应落实汛期值班和带班制度,与所在地防汛指挥部和相关部门建立畅通的联系渠道,及时掌握雨水情以及地质灾害情况。遇重大汛情、险情,要第一时间向市、区防汛指挥部和项目主管部门报告,并迅速启动相关预案,有效实施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五、强化安全度汛工作巡查检查。你单位要对本工程安全度汛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全面检查防汛责任、队伍、预案、物资等落实情况。

  (联系人:殷业公   电话:0592-7703925)

  厦门市水利局       

  2021年4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