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水利局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3-22字体大小: | |

各区水利(农林水利)局,汀溪水库管理处、汀溪林场:

  今年3月22日是第二十届“世界水日”, 3月22日至28日是第二十五届“中国水周”,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的通知》(办政法﹝2012﹞13号),联合国确定今年 “世界水日”的宣传主题是“水与粮食安全”,水利部确定的纪念“世界水日”和 “中国水周”宣传主题为“大力加强农田水利,保障国家粮食”。《厦门经济特区水资源条例》即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今年的宣传工作,营造水法律法规的宣传氛围,为《厦门特区水资源条例》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氛围,方便人民群众深刻理解、充分认识“条例”的丰富内涵,现将市水利局今年宣传活动安排和宣传口号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根据自己的实际认真组织开展2012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纪念活动,并侧重于《厦门特区水资源条例》的宣传。

  附件:1、厦门市水利局“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安排

        2、2012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口号

  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厦门市水利局“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安排

  3月22日是第十九届“世界水日”, 3月22—28日是第二十四届“中国水周”,现将有关宣传活动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大力宣传国情水情,大力宣传水利政策法规,为加快水利改革发展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和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宣传主题

  联合国确定今年 “世界水日”的宣传主题是“水与粮食安全”,水利部确定的纪念“世界水日”和 “中国水周”宣传主题为“大力加强农田水利,保障国家粮食”。《厦门经济特区水资源条例》即将于6月1日起施行,我市今年的宣传活动将侧重于《厦门特区水资源条例》的宣传,为其贯彻实施营造良好氛围,方便人民群众深刻理解、充分认识“条例”的丰富内涵。

  三、具体宣传活动安排

  (一)、《厦门日报》系列报道

  在《厦门日报》开辟专栏,由我局相关处室提供素材,专题报道《厦门经济特区水资源条例》、我市中央一号文件中三条红线实施情况、我市水利“十二五”规划概况以及农田水利建设情况等。具体为:

  第一天(3月21日),开辟专栏,以水利普查阶段性成果的介绍为引导,报道我市水资源现状及其利用状况(采用图表式展示目前我市水资源概况即可用水总量、用水情况、水质状况、主要行业用水构成、行业用水效率及今后缺水状况、计划建设那些主要水源工程来补充),简明扼要、以图表形式展示,让市民一目了然;

  第二天(3月22日当天),专版报道,主要内容有:市领导或局领导的主题讲话或以答记者问的形式进行报道。版面构成:“3.22”水日水周的宣传主题、《厦门经济特区水资源条例》的立法背景、主要内容和重要制度等、农村水利情况的宣传;

  第三天(3月23日),开辟专栏,重点报道中央一号文件中三条红线的意义和我市实施情况。以厦门最后一条主要河道九溪的改造为引子,配有九溪挡潮闸的效果图,从介绍九溪改造为起点,穿插介绍三条红线我市的贯彻落实情况,包括我局开展的基础性工作如河道纳污能力的评估、水功能区划、水资源保护规划乃至今后水资源信息化系统的建设等;

  第四天(3月24日),解读我市水利“十二五”规划的主要内容。以莲花水库建设或汀溪水库群整治为引子,解读“十二五”规划系统综合性地介绍今后水利的发展规划,分类介绍如水资源开发、海堤建设、水闸、农田水利、灌区改造、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水利信息化系统建设等,每个行业重点突出介绍一个项目,期间配发相关的效果图;

  第五天(3月25日),报道我市农田水利建设的规划和进展情况。

  (二)、厦门电视台、楼宇电视宣传

  在厦门第六频道(楼宇、移动电视)和厦门二频道气象节目播放广告。

  (三)、制作饮用水水源区的广告牌

  1、在同南公路进出汀溪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的边界,竖1块双面提示牌,内容分别为:“您已进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请谨慎驾驶”、“感谢您对饮用水水源区的保护”。

  2、在汀溪水库正常水位淹没线树立提示界碑。

  (四)、分发宣传材料

  计划采购200个宣传U盘,存入国家、福建省和厦门市的涉水法律、法规、规章,重要水工程的图片等,与《厦门经济特区水资源条例》单行本分发给有关领导和人员。

  (五)、电视媒体的宣传报导

  主要以《厦门经济特区水资源条例》实施为契机,以饮用水水源的保护为重点,本着实事求是反映问题的原则,真实反映我市饮用水水源保护的现状,主要污染源和今后的对策等。目的是唤起全社会珍惜爱护水资源、保护水资源意识,同时也给各级领导、市民展示我市饮用水水源保护的真实情况。

  (六)、网络宣传

  在局水利信息网站滚动上述宣传标语、开辟“3.22”宣传专栏,公布《条例》全文,组织各区水利部门和局机关事业单位结合工作实际,撰写体会文章,开展社会宣传。

  同时,在“世界水日”暨“中国水周”期间邀请驻厦其他新闻媒体宣传报道。

附件2:

  2012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口号

  1、深入贯彻落实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

  2、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

  3、大力加强农田水利、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4、大兴水利,广惠民生

  5、加快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6、把严格的水资源管理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举措

  7、确实落实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

  8、建设节水型社会,保障城乡用水安全

  9、优化配置、厉行节约、有效保护

  10、珍惜水、节约水、保护水

  11、保障饮水安全,维护生命健康

  12、合理开发利用,重在节约保护

  13、保护水资源,改善水环境

  14、加强河道管理,维护河湖健康

  15、科学防御水旱灾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16、保护植被、涵养水源,防治水土流失

  17、坚持不懈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夯实国家粮食安全基础

  18、加强农村水利工作,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19、推进依法行政,促进依法治水

  20、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22、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23、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24、热烈庆祝《厦门经济特区水资源条例》6月1日颁布实行

  25、坚决贯彻落实《厦门经济特区水资源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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