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召开全市水政水资源工作座谈会暨重要取水户代表座谈会
发布日期:2010-03-22字体大小: | |
在“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来临之际,319日下午,我局组织召开了全市水政水资源工作暨重要取水户代表座谈会,会议首先由洪炳南处长传达全省水政水资源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简要回顾我市在水资源费开征以来的基本情况,重点听取取水户代表对规费征收工作中的意见和建议,以便今后我们更好地做好服务工作。参加会议的有各区水利(农林水利)局分管水政水资源工作的领导和具体负责水资源费征收工作的人员,市水利局水政水资源管理处、市水政水保监察支队全体人员,重要取水户代表共计四十多人。市水利局杨庆斌副局长参加会议并做总结讲话。
水资源费是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一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赋予水利部门的重要职责,通过水资源费征收工作者的辛勤努力,去年全市水资源费共征收入库402万元,取得了历史性突破。会上,重点取水户代表充分肯定了水资源费征收人员认真细致的工作作风,并在水资源费征收中的缴费期限、生产和生活用水的分开计量、水资源费征收依据的理解过程、计量设施的维护等方面的问题,在轻松的气氛中进行了面对面座谈,水资源费征收人员就上述问题与取水户代表进行了解释、沟通,会上各区水利部门还在水资源费征收中的做法和经验进行了交流。会议增进了与服务对象的沟通,交流了工作,取得了共识,为今后我们更好地做好水资源费征收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杨庆斌副局长最后作了重要讲话。
杨副局长首先肯定了2009年我市在水政水资源管理工作特别是水资源费征收这项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充分肯定广大取水户对这项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三个方面具体要求,一是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水资源费征收的重要性;二是严格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工作,体现社会公平的原则;三是提高服务水平,主动靠前服务。要求广大水资源费征收工作者要廉洁自律,洁身自爱,加强学习,在水资源费征收工作中再创佳绩。
                      
             (市水政水保监察支队 水政科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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