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水利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07 字体大小: | |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71号)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本年度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在厦门水利信息网站(http://sl.xm.gov.cn)信息公开专栏上公布并提供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厦门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枋钟路216号,邮编:361009,联系电话:0592-5760736,电子邮箱:slj_bgs@xm.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示要求,认真落实《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厦府办〔2020〕67号),紧紧围绕水利工作重点和群众关切,聚焦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着眼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加强用权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加强制度执行,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认真学习领会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准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年度工作要点有关要求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局领导工作分工并在局网站进行公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制定下发《厦门市水利局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厦水利〔2020〕111号),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责任分工,要求相关处室高度重视,对照内容清单及时提供和维护公开内容,确保准确、及时、有效。依法公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及时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年内局领导变动及分工调整后,均能及时在局网站进行公开。

  (二)聚焦“六稳”“六保”,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按照《厦门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执行福建省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厦发改投资〔2020〕360号)要求,在网站开设“工程规划建设管理”等专题专栏,及时公开取水许可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洪水影响评价审批等信息。加强政务信息管理,本年度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1份,文件起草过程中在网站进行民意征集,印发后及时通过网站发布政策解读,局党组成员、市河长制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康永滨先后参加市政府网站在线访谈和接听市长专线电话,对文件进行解读。按程序宣布失效规范性文件4份,确保了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适用性。加强“局长信箱、投诉咨询、调查征集、在线访谈”等栏目建设,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提供便利。2020年,共受理“局长信箱”来信3件、“投诉咨询”18件,开展调查征集3次、在线访谈3期。

  (三)服务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及时在局官方网站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权责清单、执法人员执法资格以及“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等;做好办事指南更新维护,在执法单位办公场所设立执法监督岗,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公示行政许可事项、流程、资料和工作人员岗位工作信息,认真做好窗口解释工作。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间,“一趟不用跑”事项占比由年初的48%提升至100%,即办件比例由年初的11%提升至39%,审批承诺时限在年初压缩至法定时限35%的基础上再压缩至20%。清理规范涉水审批中介服务,及时在省网办事大厅等平台公布,修订完善相关办事指南、审查工作细则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四)严格落实新《条例》,加强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为确保符合主动公开新规,我局完成网站改版,进一步调整网站栏目设置、提升检索功能、充实公开要素等,为群众提供更好访问体验。完善依申请公开内部工作机制,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全年依法办结依申请公开件1件。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积极发布更多权威准确、通俗易懂、形式多样、易于传播的政策解读产品。制定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防护制度,引入第三方提供信息安全服务,局网站升级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重要内容,列入公务员初任培训必修课程,积极选送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政务公开和新媒体培训,提升工作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20年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6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67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我局主动公开的类别有:机构设置、法规文件、政策解读、水利规划计划、水资源管理与水土保持、水利资金管理、党建与人事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水利行政审批、水利工程建设、水利行政执法、水旱灾害防御、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与监督、河湖管理、工作报告、综合政务、建议提案等17个类别。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一是网上公开。利用“厦门水利信息网”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开我局制作和获取的政府信息。对水利重点工作和公众关心的重大事件,在局网站开设专题栏目公开相关信息。据统计,本年度通过局门户网站查阅政府信息累计58.4万人次。二是公报公开。2020年我局编印了《厦门市2019年水资源公报》,并免费发送给市有关部门、区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市级图书馆等,同时在局网站公布电子版。三是其他形式。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市图书馆、市档案馆)、服务窗口及其他便民渠道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免费提供取阅。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工作,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发布,全年共发布政策解读文件4份。局领导先后通过市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接听12345市长热线和接受厦门日报、厦视新闻采访等形式开展水利有关工作的解读和解答。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严格遵照依申请公开制度和公开意见、建议规定的时限内答复申请人,做到一件一回应。

  (六)社会评议与责任追究情况。2020年我局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好,全年没有任何负面不良影响事件发生,无需要责任追究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

    0

6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0

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1

    0

0

    行政强制

13

    0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9

    15.9296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各处室(单位)跟进学习上级有关规定要求还不紧,对国务院和省、市最新要求掌握不够及时。

  二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方式还不够灵活,公开平台上仍以局网站为主,通过新媒体进行公开相对较少;形式上仍以文件公开为主,辅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不够。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强化公开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部署要求,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以公开稳预期、强监督、促落实、优服务,为推进全市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二是进一步提升公开质量。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工作机制,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学习培训,严格监督检查,及时整改落实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三是进一步加大热点难点问题公开力度。以政府中心工作和水利改革等为重点,以公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导向,全面、及时地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是进一步丰富公开的渠道方法。在网站公开基础上向“两微一抖”等新媒体平台倾斜;在文件公开的基础上通过图解、数说、短视频等形式,让公开的内容更加通俗易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表格中规章、规范性文件对外公开总数量为2019年、2020年数量总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