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水利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1-17 字体大小: | |

市政府办公厅:

  现将我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送贵厅。

 

厦门市水利局

2017117

 

厦门市水利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及市政府办公厅转发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编制。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在厦门水利信息网站(http://sl.xm.gov.cn)信息公开专栏上公布并提供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厦门市水利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枋钟路216号,邮编:361009,联系电话:0592-5766816,电子邮箱:slj_bgs@xm.gov.cn)。

  一、概述

  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实施《条例》、《办法》和《意见》,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公开目录,丰富公开内容,加强载体建设,做到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公开水利政府信息,有效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水利政府信息的权利,较好地发挥水利政府信息对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服务作用,取得明显成效。2016年我局共制作、获取政府信息总数418份,其中主动公开文件数84份、依申请公开文件数94份、不予公开文件数240份。

  (一)健全组织机构,履行公开职责。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主任、监察室主任牵头负责组织协调全局政务公开和监督检查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供有力组织保证。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工作,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厦水利〔2016〕13号),并将其作为总结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实施。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切实履行职责,不断健全完善统计工作落实的工作机制和办法,保障统计工作持续开展。

  (二)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公开渠道。印发《厦门水利信息网网站管理制度》(厦水利〔2016〕14号),加强厦门市水利信息网的管理,确保网站安全、有效运行;利用厦门市政府网、厦门市水利信息网、政务公开栏、政务服务中心审批窗口及各种媒体等载体的功能作用,公开相关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地将我局主动公开文件送至厦门市档案局、厦门图书馆留档备存,供群众查阅;通过“厦门防汛抗旱”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开天气、降雨、台风动态和防抗措施,对我局主要工作进行公开。

  (三)加大公开力度,落实监督机制。年初印发《2016年度水利宣传(含政务信息)工作要点》的通知(厦水利〔2016〕31号),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机关效能建设、规范水行政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相结合,把公开作为建设“法治型、服务型、效能型、廉洁型”机关的重要内容和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举措,加大水行政决策、执行、结果等权力运行主要环节的公开,以公开促进行政权力规范运行。

  (四)推进重点公开,强化依法行政。重点推进行政权力信息公开,在市政府网站和市水利信息网公布本单位行政权力事项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清单,依法公开办事流程相关工作规范和流程图目录、行政处罚目录、水行政性收费目录,接受社会监督。重点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主动公开部门预算和决算说明、政府采购项目预算表、“三公经费”,细化公开内容,“三公”经费预算详细公开总额和分项数额。 重点推进水利工程招投标信息公开,公开信息包括水利工程的招标公告、变更澄清及中标候选人公示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2016年我局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0条,电子化率达到100%。其中:规范性文件类信息2条,其它类别信息67条。自政府信息公开以来,我局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68条。

  (二)公开的主要类别。我局主动公开的类别有:机构职能类、政策法规类、规划计划类、统计信息类、资金信息类、行政事业性收费类、行政审批类、工程建设类、水利行政执法类、人事信息类、水利安全生产类、应急管理类、水利管理类、工作报告类、其它应主动公开信息类等15个类别。

  (三)公开的主要形式。一是网上公开。利用我局水利信息网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开我局制作和获取的政府信息。对水利重点工作和公众关心的重大事件,在局网站开设专题栏目公开相关信息。据统计,本年度通过局门户网站查阅政府信息累计91862人次。二是公报公开。2016年我局编印了《厦门市2015年水资源公报》,并将《公报》免费发送给市有关部门、区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市级图书馆等,并在局网站公布电子版。三是其他形式。通过局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宣传活动及其他便民渠道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免费提供取阅。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6年未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我局累计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9件,其中当面申请2件,网上申请5件,信函申请2件,主要涉及水资源、水质、水利工程资金使用、水利设施建设、防汛抗旱等有关问题,全部公开答复,对不属于我局公开范围内的,告知申请人公开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不存在“部分公开”、“不予公开”、“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未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自实行政府信息公开以来,我局未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的情况。自实行政府信息公开以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年度我局在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完善信息公开内容等方面取得新的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公众获知信息需求仍有一定差距,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一是信息公开意识有待强化,对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认识及业务能力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二是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广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政务信息公开渠道、途径、方式和范围还需进一步拓宽,公开时效、更新频率等方面还需进一步改进。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安排,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并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方式。二是进一步规范、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核机制。 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合理调整网站内容框架,充实网站内容,为公众提供最大的便利。四是加大信息公开监督。充分利用网上“在线咨询”等各种渠道,主动听取社会各界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并结合政风行风测评和机关效能建设,将评议监督工作常规化、日常化,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主动公开情况说明:2016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63条,主要以水利管理文件为主。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说明:2016年制作依申请政府信息67条,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件。

  (三)附表:

厦门市水利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统计报表

填报单位:厦门市水利局                   填报时间:2017年1月16日

指  标  名  称

计量单位

2016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130

1068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130

1068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9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2

          2.网上申请数

0

5

          3.信函申请数

0

2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9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8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1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抄送:国家水利部、福建省水利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