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M00119-29-01-2019-001 文号:   厦水利〔2019〕51号
发布机构:   厦门市水利局 发文日期:   2019-03-28
名称:  厦门市水利局关于做好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  关于做好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
厦门市水利局关于做好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28 字体大小: | |

各区水利(农林水利)局、思明区市政园林局、湖里区市政园林局,汀溪水库管理处,厦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做好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气象预测,今年我市降雨偏多,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形势不容乐观,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提早部署、充分准备,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全面做好在建水利工程度汛工作,确保工程安全度汛。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落实安全度汛工作责任制。各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在建水利项目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防汛安全监管职责;各在建水利工程项目要建立健全安全度汛工作责任制,落实好各参建单位的安全度汛主体责任。各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对工程安全度汛工作负总责,要明确第一责任人和分管责任人。参建的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要服从指挥、积极配合、通力协作、各司其职,严格按照工程度汛方案,把各项安全度汛措施落到实处。

  二、严格执行度汛方案审批、备案制度。各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法人要按分级管理的原则,及时将度汛方案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报防汛指挥机构备案。

  三、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各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法人要充分利用汛前宝贵的施工期,及时组织对施工工地存在的安全度汛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提前防范、彻底治理,要在保证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科学组织,精心安排,加快工程建设进度,确保工程满足安全度汛要求。项目主管部门要及时掌握工程进展情况,加强督促和检查,协调解决制约工程进度的突出问题,组织项目法人等单位做好与度汛相关工程的验收工作,保证已完工工程汛期发挥作用。

  四、切实加强汛情、险情通报工作。要强化汛期值班,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雨情、水情、汛情、工情以及地质灾害情况。要与所在地防汛指挥机构和相关部门建立畅通的联系渠道,遇重大汛情、险情,要第一时间向有关防汛指挥机构和项目主管部门报告。

  五、强化安全度汛工作指导服务。各单位要将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工作列入汛前各类指导服务重要内容,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方式,全面检查防汛责任、队伍、预案、物资等落实情况,重点排查安全隐患,对于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并跟踪检查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到位的,要坚决予以处理,必要时责令停工停产整顿。

  六、认真做好水库建设项目试运行期的安全度汛工作。各单位要抓紧落实水库大坝“三个责任人”,认真组织编制和落实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新建水库和除险加固的病险水库项目蓄水前应进行蓄水验收,否则不得投入蓄水运行。水库蓄水后,要督促运行管理单位严格执行经批准的运行调度方案,严禁擅自超汛限水位蓄水。有重大险情的水库,要空库迎汛。

  厦门市水利局

  2019年3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