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M00119-29-02-2018-002 文号:   厦防汛指〔2018〕2号
发布机构:   厦门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发文日期:   2018-03-09
名称:  厦门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调整同安、翔安、集美区节水应急措施的通知
内容概述:  
厦门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调整同安、翔安、集美区节水应急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09 字体大小: | |

厦门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调整同安、翔安、集美区节水应急措施的通知

  同安、翔安、集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市市政集团:

  今年以来,我市出现有效降雨,同安、翔安区原水供应紧张得到一定程度缓解。根据市气象局气候预测,经研究决定,即日起调整部分节水措施,具体如下:

  1、解除集美区绿化用水、道路冲洗用水(或洒水)等禁用自来水应急措施,恢复正常供水。

  2、解除同安、翔安两区建筑工地、洗车店等特种行业限制用水应急措施。

  3、同安、翔安两区绿化、马路冲洗用水(或洒水)等禁用自来水节水措施继续维持,解除时限另行通知。

  请市市政集团科学调度,合理调配水资源,确保供水安全。

厦门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2018年3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办,市府办,市水务集团,汀溪水库。

 厦门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18年3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