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M00119-08-01-2021-023 文号:   厦水许〔2021〕20号
发布机构:   厦门市水利局 发文日期:   2021-04-07
名称:  厦门市水利局关于莲花水库工程取水口分层取水改造项目2021年度度汛方案的批复
内容概述:  厦门市水利局关于莲花水库工程取水口分层取水改造项目2021年度度汛方案的批复
厦门市水利局关于莲花水库工程取水口分层取水改造项目2021年度度汛方案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1-04-07 字体大小: | |

厦水许〔2021〕20号

厦门市汀溪水库:

  你单位(地址:厦门市同安区汀溪镇汀溪街778号,法定代表人:吴小南)于2021年3月12日向本行政机关提出2021年度莲花水库工程取水口分层取水改造项目(项目中央代码:2019-350212-48-01-000371)度汛方案的申请。经审查,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根据《福建省防洪条例》第34条,决定准予许可并作出如下批复:

  一、同意莲花水库工程取水口分层取水改造项目2021年度汛方案。你单位应督促各参建单位严格按照度汛方案落实各项度汛措施,确保度汛安全。

  二、莲花水库工程取水口分层取水改造项目度汛方案应服从已批复的2021年莲花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及汛限水位,确保莲花水库供水安全。

  三、落实安全度汛工作责任。你单位对本工程安全度汛负总责,安全度汛第一责任人和分管责任人要及时到岗到位,并和有关参建单位签订安全度汛目标责任书,建立健全工程度汛的组织机构,全面落实各项制度和相关责任。

  四、强化各项安全度汛措施。你单位应严格按照度汛方案落实险情应急抢护措施,全面做好防汛抢险队伍、器材、设备等物资准备工作,按要求进行必要的演练。 

  五、完善汛情、险情报告和应急处置机制。你单位应落实汛期值班和带班制度,与所在地防汛指挥部和相关部门建立畅通的联系渠道,及时掌握雨水情以及地质灾害情况。

  六、强化安全度汛工作巡查检查。你单位要对本工程安全度汛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全面检查防汛责任、队伍、预案、物资等落实情况。

  (联系人:殷业公   电话:0592-7703925)

  厦门市水利局       

  2021年4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