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M00119-25-02-2018-002 文号:   厦水利〔2018〕159号
发布机构:   厦门市水利局 发文日期:   2018-07-27
名称:  厦门市水利局关于开展全市河湖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内容概述:  
厦门市水利局关于开展全市河湖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27 字体大小: | |

各区水利(农林水利)局:

  为坚决打击河湖非法采砂,保障河势稳定、防洪安全和水生态安全,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河湖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和《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全省河湖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部署要求,决定于2018年7月至2018年12月31日组织开展全市河湖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摸清全市河湖采砂管理现状和非法采砂情况,查清非法采砂重点河段、敏感水域,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重点摸排打击涉黑涉恶势力参与非法采砂行为,清理整治非法堆砂场,切实保障我市河势稳定、防洪安全和水生态安全。

  二、整治范围及时间安排

  (一)整治范围: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包括调查摸底、执法打击和集中整治、建立长效机制三个阶段,各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在河长、湖长的统一领导下,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河湖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专项整治行动范围包括全市所有小(Ⅱ)型以上水库和九条主要河流。

  (二)时间安排:2018年7月底前各区完成调查摸底,10月31日前完成执法打击和集中整治,12月份,市水利局将结合全市打击河道非法采砂“三项”执法行动,开展督查、检查。

  三、建立长效机制

  加强河道水域、岸线管理,有力制止和打击非法采砂、堆砂等行为,是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重要保证。整治非法采砂,优化河道环境,治理是重点,预防是根本。各单位要根据中央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的部署要求,依靠本级河长湖长牵头组织对非法采砂突出问题进行清理整治。制定针对性强、分工明确、目标清晰、任务具体的专项整治方案。建立和完善打击河湖非法采砂的长效机制和监管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务必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范围广、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各区务必要高度重视,强化使命意识和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开展工作,保质保量完成整治任务。

  (二)加强协同联动。各区要充分利用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平台,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合力开展执法打击和专项整治行动。

  (三)各区综合执法大队于10月18日前将整治工作情况报市水政水保监察支队。

  厦门市水利局

  2018年7月26日

  (联系人:马建光    电话:5766852  13600952100

  邮箱:slj_szsbzd@xm.gov.cn)

  

抄送:同安区农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