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M00119-27-01-2022-002 | 文号: | 厦水利〔2022〕41号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水利局 | 发文日期: | 2022-03-17 |
名称: | 厦门市水利局关于将厦门万特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列入水土保持“重点关注名单”的公告 | ||
内容概述: | 厦门市水利局关于将厦门万特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列入水土保持“重点关注名单”的公告 |
厦门市水利局关于将厦门万特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列入水土保持“重点关注名单”的公告
厦门万特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699903210E):
经查,你司建设的水晶湖郡B区存在“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将生产建设项目投产使用”的问题,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依据《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水建设〔2019〕306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实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用监管“两单”制度的通知》(办水保〔2020〕157号)的规定,现决定将你司列入水土保持“重点关注名单”,并通过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等向社会公开,公开期限为1年(期限为:2022年3月11日至2023年3月10日)。
你司如对本决定有异议,可以自公开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厦门市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机构(即:厦门市司法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公开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厦门市水利局
2022年3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