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M00119-27-01-2021-017 | 文号: | 厦水利〔2021〕238号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水利局 | 发文日期: | 2022-01-04 |
名称: | 厦门市水利局关于印发《厦门市支持春节期间在建水利重点工程项目稳生产稳就业实施细则》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厦门市水利局关于印发《厦门市支持春节期间在建水利重点工程项目稳生产稳就业实施细则》的通知 |
各有关建设(代建)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省经济工作会的决策部署,统筹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支持企业春节期间做好稳生产稳就业工作,根据《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十六部门关于支持春节期间企业稳生产稳就业的通知》的要求,经研究,现将《厦门市支持春节期间在建水利重点工程项目稳生产稳就业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厦门市支持春节期间在建水利重点工程项目稳生产稳就业实施细则》
厦门市水利局
2021年12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厦门市支持春节期间在建水利
重点工程项目稳生产稳就业实施细则
一、支持激励措施
1.对不停工企业予以补贴激励:对春节期间(2022年1月31日至2月15日)不停工且现场施工日均人数50人以上(含)的项目给予补贴。其中:1月31日至2月6日期间,按照实际施工情况给予100元/天·人补贴;2月7日-2月15日期间,按照实际施工情况给予50元/天·人补贴。
以上两项措施对单个项目累计补贴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对补贴金额超过100万元以上的项目另行专题报告,由市政府研究明确。
2.对不停工企业予以信用激励:对春节期间不停工且现场施工日均人数50人以上(含)的项目,由主管部门对项目参建单位(含建设、代建、监理、施工、劳务分包等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并记录良好行为信用记录。其中,不停工期间完成产值1000万元以上(含)的上述项目各参建单位,由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厅予以通报表扬。
3.开展走访慰问:主管部门在春节期间对不停工项目开展送年货、送礼包、送文化等系列慰问活动。
二、实施工作要求
1.计划申报:各建设(代建)单位于1月25日前预报本项目春节期间施工安排计划,包括施工内容、产值、日均人数等。
2.统计申报:各建设(代建)单位于2月16日前将申报材料(或专题报告)上报主管部门。申报材料包括施工人数(附考勤表)、完成产值总额、补贴金额等。
3.核实工作:2月28日前由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对各项目申报的数据进行核实。
4.落实到位:主管部门下达补贴金额、申报良好信用通报、报市政府予以通报表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