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M00119-31-02-2020-001 文号:   厦水利函〔2020〕1号
发布机构:   厦门市水利局 发文日期:   2020-01-06
名称:  厦门市水利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内容概述: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厦门市水利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06 字体大小: | |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福建省数字福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度电子政务绩效考核的函》(闽数字办函﹝2019﹞125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通知》《关于认真总结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落实情况及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编制。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在厦门水利信息网站(http://sl.xm.gov.cn)信息公开专栏上公布并提供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厦门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枋钟路216号,邮编:361009,联系电话:0592-5766832,电子邮箱:slj_bgs@xm.gov.cn)。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实施《条例》《办法》和《意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全市水利工作重点,认真落实《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厦门市政务公开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进一步推动我市政务公开工作,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实现以公开稳预期、强监督、促落实、优服务,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将政府网站打造成制度化、规范化的政务公开平台。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水利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取得明显成效。2019年我局共制作、获取政府信息总数417条,其中主动公开文件数219条、依申请公开文件数14条、不予公开文件数184条。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和机构改革人事变动的实际,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处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处室(单位)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确保重要信息不漏报、不迟报、不误报。制定印发《厦门市水利局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部署年度政务公开工作重点,明确工作责任和要求,在公开范围、内容、形式、程序、时间和具体要求方面作出具体的规定,责任落实到具体的单位和个人,至上而下层层抓落实,确保了目标的实现。

  (二)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进一步规范政府网站信息、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等信息发布流程,做好信息公开前的审查工作,防止泄密、错报、误报事件。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及时在门户网站和媒体发布相关解读材料。做好水利舆情监测工作,扩大政策信息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优化公开渠道。我局充分发挥“厦门水利信息网”和市档案馆、市图书馆、防汛抗旱微信公众号、微博等自有平台作用,同时利用电视、报刊、新闻网站、新媒体等公众媒体,大力宣传水利法规、全面推行河(湖)长制、防汛防台风、“放管服”改革、重大水利民生工程建设进展等新动态。以水利局门户网站为主渠道,坚持实时发布上级各部门的规范性文件、人大法规、政府规章、政府公报、政策解读、最新公告、重要会议等政府信息,共设置一级目录17个,二级目录40个,规范编制信息公开索引号,有效推进行政权力、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公共服务等政府信息公开,基本上将社会关注、百姓关心的政府信息纳入主动公开范围。

  (四)强化队伍建设。坚持把信息公开透明作为基本工作制度,建立由专人具体承办的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进一步规范政府网站信息、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等信息发布流程,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9年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9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0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我局主动公开的类别有:机构职能、法规文件、政策解读、水利规划计划、水资源管理与水土保持、水利资金管理、党建与人事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水利行政审批、水利工程建设、水利行政执法、水旱灾害防御、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与监督、河湖管理、工作报告、综合服务、代表建议与委员提案办理、其它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等18个类别。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一是网上公开。利用“厦门水利信息网”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开我局制作和获取的政府信息。对水利重点工作和公众关心的重大事件,在局网站开设专题栏目公开相关信息。据统计,本年度通过局门户网站查阅政府信息累计49.4万人次。二是公报公开。2019年我局编印了《厦门市2019年水资源公报》,并将《公报》免费发送给市有关部门、区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市级图书馆等,并在局网站公布电子版。三是其他形式。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市图书馆、市档案馆)、服务窗口及其他便民渠道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免费提供取阅。通过厦门日报公布全市防汛责任人名单。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工作,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发布,全年共发布政策解读文件3份。局领导先后通过市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和接受厦门日报、厦视新闻采访的形式开展安全生态水系建设、水利工程建设、打好碧水保卫战等内容的解读、解答。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严格遵照依申请公开制度和公开意见、建议规定的时限内答复申请人,做到一件一回应。

  (六)社会评议与责任追究情况。2019年我局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好,全年没有任何负面不良影响事件发生,无需要责任追究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6

  48

  11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4

  0

  行政强制

  0

  1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72

  18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79

  237635.03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1

  4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1

  2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2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1

  4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巩固。

  二是开展政策解读形式单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和内容仍需深化。

  三政务公开的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工作专业化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深化落实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积极学习先进地区的工作经验,结合自身实际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深度和广度。

  二积极开展政策解读,采用多种形式的政策解读方式。

  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通过开展培训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和素质,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