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M00119-32-02-2021-003 文号:   厦水利函〔2021〕17号
发布机构:   厦门市水利局 发文日期:   2021-04-16
名称:  厦门市水利局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0215002号提案的协办意见的函
内容概述:  厦门市水利局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0215002号提案的协办意见的函
厦门市水利局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0215002号提案的协办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1-04-16 字体大小: | |

厦门市市政园林局:

  《加强再生水资源开发利用,助力美丽生态型厦门建设》(第20215002号)收悉。我单位办理意见如下:

  我市属水资源严重短缺城市,多年平均水资源量为12.34亿m3。以2019年底常住人口429万计算,人均水资源量仅为290m3,远低于国际公认的重度缺水标准,推进再生水综合利用,显得尤为迫切。

  为推进再生水利用我局将再生水利用纳入全市水资源统一配置,下达年度用水计划。同时编制了《厦门市水资源战略规划(2015~2030年)》,明确指出要进一步提高再生水开发利用水平。在推进再生水综合利用方面,紧紧围绕“把水留下来、让水动起来”这一理念要求,按照“再生水厂尾水为主、水库水为辅、外调水为补充、水源连通工程作为应急”工作思路,组织编制了《厦门市九条溪流生态补水工程规划(修编)》,目前该规划已通过专家评审,并报送城市规划委员会专题研究。2018年先行试点开展埭头溪生态补水一期工程建设,现已通水,日利用水量8万m3。此外,利用翔安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对埭头溪、梧溪进行生态补水,日补水量约5万m3;加上环杏林湾分布式污水处理对杏林湾生态补水,我市再生水利用规模现已达20万m3/d以上,有效改善了河道生态环境。

  下一步我局将修订水资源战略配置规划,进一步细化落实再生水在我市水资源配置的地位及作用,加大力度推进再生水在企业回用、绿化灌溉、道路清洗、居民杂用、河道生态补水等方面的利用,替代常规水源,提高我市再生水利用率。积极推动《厦门市九条溪流生态补水工程规划》落地实施。

  特此函复。

  领导署名:王伟文

  联 系 人:蔡毅鸿

  联系电话:15305929996

  厦门市水利局        

  2021年4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