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M00119-32-01-2019-001 文号:   厦水利函〔2019〕10号
发布机构:   厦门市水利局 发文日期:   2019-02-26
名称:  厦门市水利局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140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内容概述:  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140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厦门市水利局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140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19-02-26 字体大小: | |

  答复类别:B类

市市政园林局:

  《关于我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尾水再生利用的建议》(第0140号)收悉。我局作为协办单位,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完成厦门市九条溪流生态补水工程规划

  鉴于厦门市各河流基本为山溪性河流,独流入海,河短坡陡,降雨不易收集和储存,枯水期生态景观需水量得不到保障,甚至出现断流现象,我局于2018年11月完成了我市九条主要溪流生态补水工程规划。该规划旨在确定九条溪流生态补水工程布局,制定近期及远期建设计划,通过蓄水工程、再生水利用工程和保水工程等措施,优化配置水资源,满足河道最小生态流量要求。

  目前,该规划成果已印发给岛外各区,供各区正在编制的流域水环境系统治理方案时参考。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由于我市溪流流域面积小、生态基流不足、水体自净能力差,水体大面积要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还存在较大差距,乡镇界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还不高。还需持续深化推行河长制,积极推进九条溪流生态补水工程实施,大力推进系统治理,实现我市溪流水质全面提升。

  (一)深化流域水体系统治理。按照流域水体系统整治方案顶层设计,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监督指导,系统开展九条流域水体综合治理。严格遵循“因河施策”理念,“一河一策”,巩固污染源清退成效,加快推进水源地整治、雨污分流、截污纳管、河道疏浚、生态修复等系统治理工程,深化推进河湖水体系统治理。

  (二)持续加大项目建设力度。加快推进水治理建设项目。按照“河长制要以水质论英雄”这一目标导向,持续加大污水截流、河道治理、水处理项目建设力度。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建管、工业集中区和城市建成区雨污管网规划建设、市政污水处理厂扩容和提标改造、工业污水治理、河道“四乱”专项整治、生态补水工程实施,保障河湖治理成效。

  我们相信,通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加快截污控源进度,加大生态补水措施,持续推行溪流养护,我市溪流水质能够进一步提升,全市生态环境将得到改善。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陈忠

  联 系 人:叶添从

  联系电话:5731413

  厦门市水利局

  2019年2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