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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水利局召开2023年第四季度水土保持工作例会
发布日期:2023-11-13字体大小: | |

  11月10日,厦门市水利局组织召开2023年第四季度水土保持工作例会。厦门市水利局资源水保处、市水政水保监察支队、各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土保持监督和执法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通报了全市2023年前三季度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情况,部署了福建省第十个“水土保持宣传日”活动和2023年度全省水土保持考核评估工作。

  会议强调,各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落细落实《水利部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和《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部署要求,推进厦门市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水土保持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制定贯彻落实举措,加强组织领导,凝聚各方力量,全面协同推动,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落地;要利用福建省第十个“水土保持宣传日”等时间节点,通过宣讲、解读、辅导、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宣传,深入开展进机关、校园、企业、社区、工地、田头等“六进”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参与支持水土保持的浓厚氛围;要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严格规范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事前报批、跟踪检查、验后核查等工作,充分发挥水土保持方案的源头把关作用,综合运用遥感监管、信用监管等手段,强化人为水土流失管控;要充分认识水土保持工作评估的重要性,全面梳理2023年度水土流失治理和预防监督等方面的工作成效及亮点,根据要求按时报送总结报告和佐证材料。(厦门市水政水保监察支队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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