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湖里建发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后埔片区薛岭二路道路工程水土保持设施涉嫌“未验先投”案
发布日期:2022-11-07字体大小: | |

  经调查核实,厦门湖里建发城建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MA2XQWKFXA)实施了以下水事违法行为:代建的后埔片区薛岭二路道路工程于2020年3月底通车运行(投产使用),于2020年7月24日竣工验收,但未组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及报备。该项目投产使用前未组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及报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七条“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规定,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在接到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后,厦门湖里建发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不够重视,未能在期限内完成整改(逾期再次接受询问调查后于2022年10月11日完成自主验收并报备),经研究,厦门市水利局决定对该公司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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