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M00119-08-01-2021-016 | 文号: | 厦水许〔2021〕13号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水利局 | 发文日期: | 2021-03-29 |
名称: | 厦门市水利局关于上李水库2021年度汛期调度运用计划的批复 | ||
内容概述: | 厦门市水利局关于上李水库2021年度汛期调度运用计划的批复 |
厦水许〔2021〕13号
厦门市政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地址:厦门市翔安区新圩镇龙新路36号202室,法定代表人:郑小鹏)于2021年3月11日向本行政机关提出上李水库2021年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审批的申请。经审查,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第14条、《福建省防洪条例》34、35条,决定准予许可并作出如下批复:
一、同意你单位编制的2021年上李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和防洪抢险应急预案,请按调度运用计划和防洪抢险应急预案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汛期(4月15日至10月31日为汛期,其中7、8、9月为主汛期)洪水科学调度和水库大坝安全。
二、上李水库正常蓄水位58.00米,大坝安全鉴定为二类坝。因上李水库兼具景观开发利用功能,为确保大坝安全,同意今年汛限水位为58.00米,相应库容24.72万立方米。
三、水库如遇泄洪应密切关注下游工农兵小山塘大坝的运行情况,提前错峰泄洪,腾出库容,确保行洪顺畅和下游居民安全。
四、汛期要加强巡查与值守,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情况,全面掌握流域水雨情和水库运行情况,加强各类监测设施的管理与维护,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上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五、水库溢洪道、放水涵洞要保持畅通,汛期不得超过汛限水位运行。
六、你单位应保持通讯畅通,做好值守及应急预案的落实执行,检查抢险物资储备情况,加强值守人员培训工作,确保水库安全度汛。
(联系人:殷业公 电话:0592-7703925)
厦门市水利局
2021年3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