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水利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1-01-24 字体大小: | |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意见》(下称《意见》)等有关规定要求编制。

  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七部分组成。

  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厦门水利信息网站(http//sl.xm.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厦门市水利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联系(地址:枋钟路216号,邮编:361009,电话:5766829;5766817,电子邮箱:slj_bgs@xm.gov.cn)。

  一、概述

  201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政府办公厅特别是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按照《厦门市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厦府办〔2010〕127号)和上级水利部门信息公开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市水利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意见》,按照《厦门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厦门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的规定,围绕厦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水利中心工作,把水利政府信息公开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规范水行政权力运行紧密结合起来,加大公开力度,完善公开目录,丰富公开内容,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公开水利政府信息,方便群众获取水利政府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我市水利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完善水利政府信息公开目录。2009年12月,水利部印发了《水利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办综〔2009〕512号),对水利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规范。我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学习,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讨论,重新梳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结合局网站改版对公开栏目进行补充完善,为深化水利政府信息公开提供平台支撑。

  (二)加大重点水利工作公开力度。莲花水库工程是省、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为增强重大建设项目透明度,我局在局网站开设专栏,由专人负责公开项目实施进展情况。为更方便群众查询和了解水行政审批结果,通过与市行政审批中心协调,将水利行政审批结果在局网站首页进行公布,促进行政审批效率的提高。为加强全市水利工程建设市场的统一监管,我局还根据《厦门市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若干规定》有关精神,在局网站建立厦门市水利工程项目投标信息公告、厦门市水利建设建设市场法人与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等公开专栏,不断加大重点水利工作公开力度。

  (三)推进依法行政类信息公开。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开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试点工作的通知》(厦府办〔2010〕92号)要求,我局组织有关人员按照“三定”方案,对水利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进行认真梳理,并与行政处罚类信息一起置于水利政执法栏目下,进一步规范水行政权力运行,接受群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2010年,市水利局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4条,电子化率达到100%。其中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3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4条,其他类别信息146条。

  (二)公开的主要形式。一是网上公开。利用局水利信息网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开局制作和获取的政府信息。对水利重点工作和公众关心的重大事件,在局网站开设专题栏目公开相关信息。据统计,本年度通过局门户网站查阅政府信息累计70670人次。二是公报公开。2010年,编印《厦门市水资源公报》,免费发送给市有关部门、区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市级图书馆等,并在局网站发布电子版。三是其他形式。通过局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触摸显示屏及其他便民渠道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免费提供取阅。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件,通过网上受理,申请人向我局申请历年来水利工程资金使用情况,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及时予以答复。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我局累计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4件,其中当面申请1件、网上申请3件,主要涉及水资源、水质方面、水利工程资金使用等有关问题,全部公开答复,不存在“部分公开”、“不予公开”、“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0年,我局未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自实行政府信息公开以来,我局从未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的情况。自实行政府信息公开以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是加强政民互动的重要渠道。实行政府信息公开,不仅有利于调动人民政治参与的积极性和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而且有利于消除腐败现象、克服官僚主义和不正之风,促进机关效能建设。总体上,本年度我局在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完善信息公开内容等方面取得新的成效。但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和社会公众的期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是个别部门(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尤其是整合基层水利部门政府信息有待加强等。

  针对上述问题,2011年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意见》,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落实信息公开责任。制发《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明确各处室、属局各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责任,调动各单位参与信息公开的积极性、主动性,形成合力,确保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加强信息公开监督。利用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页的意见箱和网上调查栏目,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并结合政风行风测评和机关效能建设,将评议监督工作常规化、日常化,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三是开展水利部门信息公开整合调研。利用下基层检查基层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机,听取基层水利部门对水利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建议,并通过完善相关制度,推进与基层水利部门政府信息整合,努力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需求,推进服务型部门建设。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主动公开情况说明:今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206条,主要以水利管理文件为主。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说明:2010年制作依申请政府信息102条,其目录通过触摸显示屏向申请人提供检索便利。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件。

  (三)附表

 

 

 

厦门市水利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统计报表

填报单位:厦门市水利局                                                            填报时间:2011130

计量单位

2010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信息数

154

626

其中:1.网站公开

154

626

      2.政府公报公开

0

0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1

4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1

      2.传真申请数

0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0

      4.网上申请数

1

3

            5.信函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1

4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1

4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行政申诉数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