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M00119-08-01-2020-060 | 文号: | 厦水审〔2020〕2号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水利局 | 发文日期: | 2020-09-22 |
名称: | 厦门市水利局关于厦门市汀溪水库除险加固新建放水涵洞工程验收的审查意见 | ||
内容概述: | 厦门市水利局关于厦门市汀溪水库除险加固新建放水涵洞工程验收的审查意见 |
厦门市水利局关于厦门市汀溪水库除险加固新建放水涵洞工程验收的审查意见
厦门市汀溪水库:
我局于2020年8月31日收到你单位提出的厦门市汀溪水库除险加固新建放水涵洞工程(项目中央代码:2020-350200-76-01-002565)竣工验收申请,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第10条,审查意见如下:
一、2020年9月9日,厦门市水利局主持召开厦门市汀溪水库除险加固新建放水涵洞工程竣工验收会议。会议成立了竣工验收委员会,验收委员会及其他与会人员经现场勘察和讨论后,认为该工程已按批准的设计内容完成了项目的建设任务,验收资料基本齐全,工程质量合格,财务管理规范,投资控制合理。竣工验收委员会同意厦门市汀溪水库除险加固新建放水涵洞工程项目通过竣工验收。
二、你单位运行管理人员应加强日常管护工作,确保工程保持良好工作状态,发挥应有的工程效益,安全运行。
三、档案资料验收要依据有关规定按时完成。各参建单位按档案检查、整改意见完成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由项目法人负责汇总,并在三个月内向相关部门办理档案移交手续。
厦门市水利局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