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M00119-08-01-2020-057 | 文号: | 厦水利函〔2020〕65号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水利局 | 发文日期: | 2020-09-03 |
名称: | 厦门市水利局关于注销翔安溪东路道路工程行政许可的复函 | ||
内容概述: | 厦门市水利局关于注销翔安溪东路道路工程行政许可的复函 |
厦门市水利局关于注销翔安溪东路道路工程行政许可的复函
厦门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贵司《关于注销翔安溪东路工程水行政许可的请示》(厦市政开〔2020〕241号)收悉。鉴于后续规划调整,翔安溪东路(新324国道-滨海大道段)拆分为五个路段单独立项,分别为溪东路(翔安南路-机场快速路段)、溪东路(海翔大道-翔安南路段)、溪东路(内垵大道-海翔大道段)、溪东路(舫山东路-内垵大道段)和溪东路(新324国道-舫山东路段)。原项目终点段翔安南路至滨海东大道路段包含于溪东路(翔安南路-机场快速路段)。经研究决定注销厦水许〔2012〕76号行政许可,我局2012年5月14日批准的《翔安溪东路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不再实施。请贵司按发改批复的项目分别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按照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措施。
特此函复。
厦门市水利局
2020年9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