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M00119-08-01-2020-051 | 文号: | 厦水许﹝2020﹞29号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水利局 | 发文日期: | 2020-07-08 |
名称: | 坂头右干渠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行业审查意见 | ||
内容概述: | 坂头右干渠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行业审查意见 |
厦门水务原水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地址:厦门市集美区乐天路437号,法定代表人:黄志鹏)
你单位于2020年5月25日提出坂头右干渠改造工程(项目代码:2019-350211-76-01-603340)可行性研究报告行业审查的申请。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1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17条、《福建省防洪条例》第15条,审查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必要性
为保障集美、海沧片区的供水安全,与三南路给水管道同步实施减低施工难度,同意尽快建设坂头右干渠改造工程,实现杏林水厂双水源原水供应。
二、水文和工程地质
原则同意水文和工程地质设计成果,下阶段应尽快开展工程的测量和地质勘察工作。
三、项目建设标准
坂头右干渠改造工程最大供水规模为50万吨/天,同意工程等别为Ⅲ等,工程主要永久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
四、工程任务和规模
工程建设任务为建设坂头右干渠改造工程长6.7公里,为杏林水厂提供第二路水源。工程近期规模为30万吨/天,远期规模为42万吨/天,远景最大供水规模50万吨/天。
五、工程布置和建筑物
原则同意坂头右干渠改造工程的输水线路,即沿324国道、三南路,途径灌口中路、集美北大道、海翔大道至杏林水厂。管材采用钢管,管径DN2000,管道位于机动车道下或穿越城市主干道、溪流等障碍物时施工采用顶管施工,其余为大开挖施工。
六、机电及金属结构
工程配套设置电动蝶阀、压力计及电磁流量计,管道设计采用独立的外加电流阴极保护系统。
七、工程管理和施工组织设计
下阶段应根据《厦门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若干规定》,核实工程的管理范围及保护范围。进一步完善工程施工工序安排,确保施工组织科学合理。
八、环境影响评价及水土保持
原则同意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及水土保持设计。
九、工程估算和资金措筹方案
工程估算总投资为32813.88万元,最终估算总投资和资金措筹方案以发改部门批复为准。
厦门市水利局
2020年7月3日
(联系人:杨晓贞 电话:7703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