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M00119-08-01-2019-057 文号:   厦水许〔2019〕32号
发布机构:   厦门市水利局 发文日期:   2019-06-05
名称:  厦门市水利局关于西水东调原水管道工程(一期)度汛方案行政许可决定书
内容概述:  关于西水东调原水管道工程(一期)度汛方案行政许可决定书
厦门市水利局关于西水东调原水管道工程(一期)度汛方案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时间:2019-06-05 字体大小: | |

厦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西路157号,法定代表人:李清华)

  你单位于2019年5月8日向本行政机关提出西水东调原水管道工程(一期)(项目中央代码:2018-350200-46-01-000875)度汛方案行政许可的申请,经审查,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根据《福建省防洪条例》第34条,决定准予许可并做出如下决定:

  一、原则同意西水东调原水管道工程(一期)2019年度汛方案。请参建各方严格按照度汛方案落实各项度汛措施,确保度汛安全。

  二、完善工程度汛安全隐患点及采取对应措施方案说明,确保施工隐患点、风险点安全,保障施工安全。

  三、落实安全度汛工作责任。你单位对本工程安全度汛负总责,安全度汛第一责任人和分管责任人需及时到岗到位,并和有关参建单位签订安全度汛目标责任书,建立健全工程度汛的组织机构,全面落实各项制度和相关责任。

  四、强化各项安全度汛措施。你单位应严格按照度汛方案落实险情应急抢护措施,全面做好防汛抢险队伍、器材、设备等物资准备工作,按要求进行演练。 

  五、完善汛情、险情报告和应急处置机制。你单位应落实汛期值班和带班制度,与所在地防汛指挥部和相关部门建立畅通的联系渠道,及时掌握雨情、水情、汛情、工情以及地质灾害情况。遇重大汛情、险情,要第一时间向市、区防汛指挥部和项目主管部门报告,并迅速启动相关预案,有效实施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六、强化安全度汛工作巡查检查。你单位要对本工程安全度汛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全面检查防汛责任、队伍、预案、物资等落实情况,重点排查危险因素、事故隐患和管理漏洞,对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并跟踪检查整改情况。

  (联系人:殷业公  7703925)

  厦门市水利局

  2019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