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M00119-08-01-2019-051 文号:   厦水许〔2019〕29号
发布机构:   厦门市水利局 发文日期:   2019-05-20
名称:  厦门市水利局关于集美区深青溪、瑶山溪综合治理水利工程瑶四标段度汛方案行政许可决定书
内容概述:  关于集美区深青溪、瑶山溪综合治理水利工程瑶四标段度汛方案行政许可决定书
厦门市水利局关于集美区深青溪、瑶山溪综合治理水利工程瑶四标段度汛方案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时间:2019-05-20 字体大小: | |

厦门市集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地址:厦门市集美区侨英路283号,法定代表人:江栋恒)

  你单位于2019年4月29日向本行政机关提出集美区深青溪、瑶山溪综合治理水利工程瑶四标段(项目中央代码:2018-350200-76-01-002184)度汛方案行政许可的申请,经审查,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根据《福建省防洪条例》第34条,决定准予许可并做出如下决定:

  一、原则同意集美区深青溪、瑶山溪综合治理水利工程瑶四标段2019年度汛方案。你单位应督促各参建单位严格按照度汛方案落实各项度汛措施,确保度汛安全。

  二、落实安全度汛工作责任。你单位对本工程安全度汛负总责,安全度汛第一责任人和分管责任人要及时到岗到位,并和有关参建单位签订安全度汛目标责任书,建立健全工程度汛的组织机构,全面落实各项制度和相关责任。

  三、强化各项安全度汛措施。你单位应严格按照度汛方案落实险情应急抢护措施,全面做好防汛抢险队伍、器材、设备等物资准备工作,按要求进行必要的演练。 

  四、完善汛情、险情报告和应急处置机制。你单位应落实汛期值班和带班制度,与所在地防汛指挥部和相关部门建立畅通的联系渠道,及时掌握雨情、水情、汛情、工情以及地质灾害情况。遇重大汛情、险情,要第一时间向市、区防汛指挥部和项目主管部门报告,并迅速启动相关预案,有效实施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五、强化安全度汛工作巡查检查。你单位要对本工程安全度汛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全面检查防汛责任、队伍、预案、物资等落实情况,重点排查危险因素、事故隐患和管理漏洞,对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并跟踪检查整改情况。

  (联系人:殷业公  7703925)

  厦门市水利局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