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M00119-30-03-2018-006 文号:   厦水利〔2018〕228号
发布机构:   厦门市水利局 发文日期:   2018-11-21
名称:  厦门市水利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取水许可年报和2019年度计划用水管理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  
厦门市水利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取水许可年报和2019年度计划用水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21 字体大小: | |

各区水利(农林水利)局,市管取水单位:

  为加强取水许可管理工作,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计划用水管理办法》(水资源〔2014〕360号)和《关于取消取水许可年审简化取水许可年报内容的通知》(厦水利〔2014〕161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开展我市2018年度取水许可年报和2019年度计划用水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区水利(农林水利)局应当按照谁发证、谁管理的原则,对本级审批的取水单位开展2018年度取水许可年报和2019年度计划取水工作,取用水计划指标下达要和审批水量及近三年实际取水量的相衔接。

  二、各取水单位应认真做好2018年度取水许可总结和2019年计划用水工作,填写《厦门市取水户取水情况及取水计划报告表》,于2018年12月31日前送达我局水政水资源处,并根据我局核准的年度计划取用水量,编制2019年逐月取用水计划,于2019年1月31日前报送我局备案。

  三、各区水利(农林水利)局应于2019年2月10日前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本级取水许可情况,并将2018年取水许可年报和2019年取用水计划等工作情况进行总结,2018年超计划取用水及其累进加收水资源费情况进行汇总,报送我局备案。

  上述二、三项纸质材料要求盖章上报(邮寄地址:湖里区枋钟路216号5楼508室),同时电子版发至slj_szc@xm.gov.cn,联系人:庄明龙 ,电话:5766893。

  实行取水许可和取用水计划是落实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的重要抓手,请各区水利(农林水利)局务必高度重视,按时完成年度取水许可年报和取用水计划下达工作。

  附件:1.厦门市取水户年度取水情况及年度取水计划报告表

        2.年度计划用水备案表

        3.审批发放和吊销注销取水许可证情况公告

       厦门市水利局     

  2018年11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水利厅水政水资源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