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M00119-30-03-2018-002 文号:   厦水利〔2018〕34号
发布机构:   厦门市水利局 发文日期:   2018-03-19
名称:  厦门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小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在线监控设施安装联网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  
厦门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小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在线监控设施安装联网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19 字体大小: | |

同安区水利局、翔安区农林水利局:

  2月初,省环保督察办通报我省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指出“部分地区已完成最小下泄流量核定的水电站未按期制定整改方案,等靠思想较重”。根据省委省政府《福建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闽委办〔2017〕48号)、省水利厅《关于加快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整改的通知》(闽水农电〔2018〕2号)和厦门市《关于研究部署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有关工作专题会的纪要》有关精神,为加快推进我市下泄流量在线监控装置安装及联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环保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加强生态环保工作的一项制度安排,也是一项政治任务。各区水利(农林水利)局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抓好在线监控设施安装工作。

  二、限期整改,按时完成。各区水利(农林水利)局要对照中央和省、市要求,逐项对照,系统全面推进在线监控设施安装及联网工作。3月底前,会同小水电站所在镇,积极协助小水电站业主对接和选定有资质的下泄流量设施安装公司,做好安装前各项准备工作。4月底前,完成对辖区所有小水电站现状的再次摸排,制定在线监控设施安装“一站一策”方案,明确安装方案、管理模式和完成时限,并报市环保局和水利局备案。6月底前完成下泄流量在线监控设施的安装和联网工作。

  三、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治标和治本同步、预防和整治并重。对已完成整改和取得阶段性进展的,要注重总结经验,复制推广。区水利(农林水利)局要主动协调当地环保和经信等部门,抓好小水电生态电价管理办法的落实。对无力通过改造落实生态下泄流量,达到绿色水电站标准,且没有供水灌溉等综合效益的水电站,引导退出。

  四、强化督查,严格监督管理。市水利局将对小水电生态下泄流量设施安装联网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跟踪督导,组织检查,切实保护河流生态。对不落实整改工作的小水电站,按照市水利局〔2017〕34号纪要精神,提请国网厦门供电公司暂缓收购供电。

厦门市水利局

2018年3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环保局、国网厦门供电公司。

 厦门市水利局办公室                     2018年3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