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M00119-30-03-2017-002 | 文号: | 厦水资源办〔2017〕10号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17-10-20 |
名称: | 厦门市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结果的通报 | ||
内容概述: |
厦门市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结果的通报
各区人民政府:
根据《厦门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我办对各区2016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全面考核。经市政府审定,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考核等次优秀:海沧区、同安区、集美区、翔安区。
考核等次良好:湖里区、思明区。
厦门市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0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水资源委办,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厅,市发改委、经信局、卫生计生委、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财政局、规划委、国土房产局、环保局、建设局、农业局、水利局、海洋渔业局、质监局、统计局、市政园林局、法制局、气象局、水文局,厦门通信管理局,团市委,国网厦门供电公司,厦门市政集团,各区水资源办。
厦门市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0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