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M00119-25-01-2018-001 文号:   厦水利〔2018〕105号
发布机构:   厦门市水利局 发文日期:   2018-06-07
名称:  厦门市水利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内容概述:  
厦门市水利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07 字体大小: | |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全面规范水行政执法行为,现制定了《厦门市水利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市水利局

2018年6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水利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依法治国实践,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福州市、厦门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通知》(闽政办〔2018〕31号)以及《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在全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18)70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就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推进严格执法,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着力点,不断提升供水安全保障能力,维持河道生态健康,优化水资源配置,打造一支善谋发展、能干事业、充满活力的水利干部队伍。

  二、工作任务

  厦门市水利局各业务处室、局属事业单位在涉水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行政收费等六类行政执法行为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各业务处室、局属事业单位要紧密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权责清单公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服务窗口及办事大厅,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主动表明身份,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1.公示途径。要充分利用厦门水利信息网、各办事场所、服务窗口等,全面公示涉水行政执法事项。

  ⒉事前公开。各业务处室、局属事业单位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编制并公示执法流程、服务指南,方便群众办事。对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监督方式、救济渠道和投诉举报方式、途径等必须主动公示的信息,实行动态调整,实时更新。

  ⒊事中公示。各业务处室、局属事业单位要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行政执法人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应当佩戴或出示由市法制局制发的行政执法证件;应当出示相关行政执法文书,做好相关告知说明工作,特别是救济的权利、程序、渠道,并在行政执法检查文书中予以记录。服务窗口要明示工作人员岗位工作信息。

  ⒋事后公开。行政执法决定文书,除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以外,应当主动及时公开,经技术处理后依法应当公开的,应当及时作技术处理后公开。各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主动公开行政执法决定文书的工作细则,确定行政执法决定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限和程序。行政执法决定公开工作要注意与市场经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结合。

  (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各业务处室、局属事业单位应当规范行政执法程序,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1.文字记录。各业务处室、局属事业单位要根据行政执法行为的种类、性质、流程等,制定或采用行政执法文书标准格式;要建立行政执法案卷制作和管理制度,确保行政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便于监督管理。

  ⒉音像记录。各业务处室、局属事业单位对现场检查、随机抽查、调查取证、证据保全、听证、行政强制、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要进行音像记录;对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要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要建立完善全程记录装备的使用、管理和监督规则,加强音像记录规范化建设,明确记录流程。

  ⒊信息和档案管理。各业务处室、局属事业单位要利用现有“互联网+行政执法”,结合网上行政执法平台和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自动生成不可删改的行政执法数字化案卷,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任何人不得修改、删除或损毁记录信息。

  ⒋信息运用。各业务处室、局属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移交、保存、管理、使用等工作制度,加强数据统计分析。充分发挥全过程记录信息在案卷评查、执法监督、评议考核、舆情应对、行政决策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等工作中的作用。

  ⒌装备建设。要统一标准,加强音像记录装备建设,为推行音像记录提供必要条件。

  (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我局作出重大执法决定之前,必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1.审核主体。办公室牵头,各相关业务处室人员组织成立局重大水行政执法决定审核小组,审核小组要配备和充实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并与法制审核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专门法制审核人员,并建立定期培训制度,并要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等的作用。

  ⒉审核范围。局重大水行政执法决定审核小组要依据国家和本省规定,结合行政执法行为的类别、执法层级、所属领域、涉案金额以及对当事人、社会的影响等因素,明确和建立健全重大执法决定的范围和目录清单,上级行政执法部门已经明确和建立的,下级应当遵照执行。

  ⒊审核内容。局重大水行政执法决定审核小组要针对不同行政执法行为,明确具体审核内容,重点审核行政执法主体、管辖权限、执法程序、事实认定、行政裁量权运用和法律法规适用等情形。

  ⒋审核程序。重大水行政执法决定审核小组要根据重大执法决定的实际情况,编制法制审核工作流程,明确法制审核送审材料,规范法制审核工作方式和处理机制,规定法制审核时限,建立责任追究机制。

  三、实施步骤及具体要求

  (一)安排部署阶段

  ⒈制定方案。制定厦门市水利局三项制度实施方案,并报市法制局备案。

  ⒉摸底调查。水政水资源处要对我局的执法人员、法制审核人员、音像记录设备、执法公示平台、执法信息系统建设等情况进行全面统计,为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打好基础。

  ⒊加强建设。要做好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移交、保存、管理、使用等工作,各业务处室、局属各事业单位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工作平台资源优势,做好权责清单、信用厦门、“双公示”等平台与市法制局网站的链接、整合功能、优化建设工作,实现数据共享。局办公室要加强音像记录设备建设,做好法制审核人员选配和培训工作。

  (二)建章立制阶段

  ⒈机关先行。局业务处室制定三项制度指导意见,并制定或修订各项制度、清单、服务指南等制度文件,相关工作要在6月前完成。

  ⒉基层跟进。局属各事业单位要根据上级行政执法部门的制度文件,结合本地实际,在2018年6月前完成细化完善本单位的有关制度、清单、服务指南等工作,并将相关文件报局机关备案。

  ⒊统筹推进。局办公室和水政水资源处要加强对相关制度制定工作的指导,主动接受市法制局 、市审改办、市信用办的指导,做好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依据、程序的衔接,确保全市出台的各项制度步调一致、方向统一、各有特色。

  (三)全面推行阶段(2018年6月开始)

  ⒈规范实施。各业务处室、局属事业单位要创新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自2018年6月起按照新修订完善的相关制度和工作流程,全面、严格、规范实施三项制度。在全面推行的基础上,要根据工作实际,突出问题导向,规范重大执法行为,强化薄弱执法环节。

  ⒉监督检查。加强三项制度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对三项制度建设不全面、不具体,实施过程不规范、不到位的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要督促改正,经督促仍不改正的,要启动问责程序,依法依规予以问责。

  ⒊优化提升。各业务处室、局属事业单位要注意总结分析在三项制度实施过程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局领导报告,不断改进和完善,注重总结,充分利用媒体,设立专刊专栏,广泛宣传推行三项制度过程中的好经验,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作用。我局成立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郭金炼   局长

  副组长:欧卫国   副局长

  陈  忠   副局长

  周光明   副局长

  康永滨   河长制办专职副主任   

  成  员:李任生   办公室主任

  冯本凡   计划财务处处长

  林福顺   水政水资源处副处长

  许文宗   水利建设与管理处负责人

  蔡毅鸿   水土保持处处长

  陈  勇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陈淑婷   组织人事处副处长

  叶荣生   防汛办主任

  杨晓贞   驻市行政服务中心水利窗口首席代表

  李  琼   市水政水保监察支队支队长

  许永鑫   市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副站长

  陈小惠  市洪水预警报中心主任

  张 青   市水资源与河务管理中心主任

  陈金和   市汀溪水库管理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周光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包括李任生、林福顺、陈昌国、王靓、张纯等。

  (二)加大考核力度。局办公室要把推行三项制度工作纳入我局绩效考核体系,加大对推行工作情况的考核力度,不断提高工作的实效性,确保推行工作顺利进行。要发挥典型示范的引领作用,提升推行工作的成效。

  (三)鼓励探索创新。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与“放管服”改革以及法治政府建设有机结合,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衔接,找准突破口和着力点,积极探索多种模式,不断创新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相对成熟的方面要规范完善,相对薄弱的环节要健全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