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M00119-28-01-2018-010 文号:   厦水利〔2018〕139号
发布机构:   厦门市水利局 发文日期:   2018-07-09
名称:  厦门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水库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  
厦门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水库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09 字体大小: | |

各区水利(农林水利)局、思明区和湖里区市政园林局,汀溪水库管理处,厦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6月上旬,水利部对我市5座小型水库安全度汛工作进行督查,督查中发现了部分水库“三个责任人”落实不到位,履职情况较差,巡查责任人未培训,溢洪道长期未清理影响行洪,防浪墙未封闭等问题。现就进一步做好水库安全度汛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增强对水库安全度汛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水库安全度汛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当前,我市已经进入主汛期,各单位务必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水库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把水库安全工作摆到重要位置,确保水库不出事、工作不出错。

  二、要抓好水利部督查通报整改落实工作

  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小型水库健全度汛问题整改的通知(闽防办〔2018〕9号),指出我市集美区小龙潭、二龙潭、大枋内水库和翔安区潘林、民兵水库存在问题,请抓紧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整改,并按照全国水库安全度汛视频会议精神和省、市相关工作部署,对辖区内水库安全度汛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排查,针对发现的问题作出整改,全面消除隐患。近期,市水利局将组织暗访督查,重点对已发现问题的水库开展回头看,督查整改落实情况,请你们务必切实做好问题水库的整改工作。请集美区、翔安区于7月11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市水利局建管处(联系人:杨雁斌 联系电话:5766878,邮箱:slj_jgc@xm.gov.cn)。

  各区应认真对照整改通知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全面自查。

  三、落实落细水库安全度汛基础工作

  水库安全是水利部门的头号风险,要增强风险意识、底线思维,把水库安全度汛作为今年水利工作的重点。水利部对水库水雨情测报预报、汛期运用调度方案、防洪抢险应急预案、落实三类责任人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每座水库都要进行水雨情的测报预报。每座水库要配备水雨情测报预报系统的水库,管理单位要对设备进行检查测试,确保设备能够正常使用。

  二是每座水库都要有汛期调度运用方案、防洪抢险应急预案。根据有关规定,各水库要制定汛期调度运用方案和防洪抢险应急方案,报有关部门审批后执行。水库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要熟悉方案,并开展必要的演练。

  三是每座水库都要严格落实水库安全度汛责任人。有关责任人要深入所负责水库现场组织进行安全检查,认真解决水库安全度汛存在的问题,抓紧落实各项安全度汛措施;各责任人务必熟悉和掌握所负责水库的工程情况、调度运用方案和防洪抢险应急预案,掌握水库上下游的有关情况,对水库存在的问题做到心中有数。一旦发生汛情,能够迅速作出准确的反应,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应对,确保所负责水库安全度汛。

  四、压紧压实水库安全度汛工作责任

  为切实做好今年的水库度汛工作,确保水库安全不出事、暗访不出错,各单位务必要切实落实好水库大坝安全管理责任,努力做好水库安全管理工作。

  (一)落实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四种责任

  《福建省水库大坝安全管理规定》明确规定:水库大坝应当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隶属关系,建立和落实以单位法人责任、主管部门责任、监督管理责任和行政领导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安全责任制。

  对责任制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将进行督查问责。

  (二)强化水库安全管理措施

  各区水利部门和水库管理单位要在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各项工作时,要着重强化以下三项工作:

  1.加强人员培训和水库日常巡查工作。要切实将水库管理人员的培训落到实处,全面提高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从实践经验看,很多水库的险情都是通过巡查员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置,水库险情才得到有效控制的,只要及时发现险情、及时处置,水库是不会酿成大祸的。巡查人的责任一定要落实到位,巡查员是否到位、是否尽责是确保我们水库安全的第一道屏障。因此,要求所有水库建立健全日常巡查制度,落实巡查人员,加强日常巡查工作。今年所有水库都要加密汛期巡查频次,即日起到汛期结束,水库巡查员每两天至少巡查一次,遇连续暴雨和特大暴雨或高水位时,每天至少巡查一次,并填写水库日常巡查表,水库主管部门责任人每个月至少组织到现场检查一次,并填写水库现场检查表。水库巡查检查实行“零报告”制度,巡查员和主管部门责任人在巡查当天将巡查情况报本级水利部门备查。

  2.加大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在汛期中,各区要组织对辖区内所有水库安全度汛准备工作进行再检查、再落实,保证把所有安全隐患排查清楚,不留死角。针对检查出来的问题,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除险整改措施。对影响大坝安全的违章设施、影响安全泄洪的阻水障碍,要采取有力措施,限期予以清除。对一时难以处理到位的,必须认真制订度汛应急预案,必要时降低运行水位直至空库运行,同时要现场储备必要的抢险物资应急备用。各区水利部门应建立水库安全隐患及其整改台帐,并按照要求及时报送有关部门。

  3.严格水库防洪调度纪律。对于病险水库,要认真分析存在问题和可能出现的不利因素,有针对性地提出控制运用措施;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水库,必须视隐患程度,降低水位运行直至空库运行。对鉴定为三类坝和未按期完成安全鉴定的水库,应视为存在安全隐患,严格采取限制水位运行的措施。对已新建和完成除险加固的水库必须履行验收程序,未经蓄水验收的水库,一律不得蓄水运行,必须严格按照施工期度汛调度管理。汛期,所有水库都要严格执行经批准的水库调度运用计划,不得擅自在汛期限制水位以上蓄水。当有暴雨预报时,要按调度方案和上级指令及时做好预泄,以增加水库调蓄保安能力。水库调度必须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调度指挥和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水库的防洪调度运用。

  特此通知。


  厦门市水利局

  2018年7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