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M00119-27-01-2019-002 文号:   厦水利函〔2019〕6号
发布机构:   厦门市水利局 发文日期:   2019-01-15
名称:  厦门市水利局关于报送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的函
内容概述:  关于报送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的函
厦门市水利局关于报送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的函
发布时间:2019-01-15 字体大小: | |

市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法制局具体指导下,我局紧紧围绕省、市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推进依法行政,坚持依法治水,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厦门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厦委发〔2016〕29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厦府办〔2018〕69号),印发《厦门市水利局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建设2018年工作要点》(厦水利〔2018〕66号),并制定《全面推进法治厦门建设2018年工作要点任务责任分工》,将任务分解到处室,明确牵头单位,落实责任人,积极探索,开拓创新,认真做好水利系统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现将我局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

  (一)严抓学习教育。坚持把党的十九大报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党支部经常性教育的重要内容,组织83名党员干部在市委党校举办两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训班,参观纪念中共中央发布“五一口号”70周年“薪火相传共创未来”、《从一大到十九大图片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廖俊波生平事迹展》主题联展、观看《八闽先锋》《邹碧华》等影视作品、赴古田会议旧址开展“不忘初心、重温入党誓词”七一主题党日活动,邀请市纪委政研室领导围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作专题辅导2次,开展“学好监察法 践行十九大”网络答题活动。

  (二)持续兴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热潮。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兴起“大学习”热潮的部署要求,印发《关于进一步兴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热潮的实施方案》《关于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讨论、大宣讲”活动的通知》;局党组制定《关于进一步兴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热潮理论学习计划》,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周安排半天时间组织集中学习研讨;各党支部按照“大学习”实施方案,每周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应知应会》,每名处级干部制定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一二卷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的计划,每两月撰写一篇学习心得体会。组织为期3天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培训,扎实开展“勇当排头兵、机关作表率”主题实践和“奋进新时代、展现新作为”系列活动,依托“厦门党员e家”平台,参加“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展提升八种本领”网络学习,围绕“新思想、新担当、新作为”主题,开展专题学习讨论,对标新思想找分差、落差、偏差,引导广大党员学深悟透新思想,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坚决维护”。

  二、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一)举办学习宣传贯彻宪法专题辅导讲座。2018年9月18日下午,为贯彻落实水利部、省水利厅、厦门市委宣传部、市依法治市办等部门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通知精神,厦门市水利局邀请厦门市委讲师团特聘教授、同安区委党校沈丽英高级讲师进行《学习宪法、尊崇宪法--2018年宪法修正案解析》的专题辅导讲座,沈丽英老师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从“宪法与国家前途、人民命运息息相关”等四个方面深入浅出的解析2018年宪法修正案的前因后果,全局干部职工及厦门水文局的部分干部通过听讲座,对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最高法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受益匪浅。

  (二)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学习宣传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司法部、省依法治省办2018年“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方案部署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开展以“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为主题的“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和“宪法宣传周”活动。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宪法宣传周”的首要政治任务,充分利用政治学习时间,加大学习宣传力度,加强教育培训,使之入脑入心,增强全体干部职工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是在“宪法宣传周”期间,认真组织党组中心组扩大会议集体学习宪法,深入学习第五次宪法修正案,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

  三是全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手一本宪法,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宪法,把学习宪法作为履行职责的基本功和必修课。

  四是开展“宪法进社区”,“12·4”宪法宣传日当天,组织局志愿服务队到禾欣社区开展免费赠送宪法文本活动,对社区居民进行宪法宣讲。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是精准管控,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准入机制。找准目标,提高优化机制实效。以涉水审批最频繁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事项改革为突破口,力求提高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准入机制实效。抓住重点,划分管控中心目标。率先全省出台《厦门市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明确水土流失易发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凡属上述管控区内工程建设项目,将列入管控中心目标,达到有的放矢、精准管控的治理方式。简化内容,落实企业减负政策。科学设置报告表、登记表,简化申报材料,不再要求对应办理报告表、登记表的建设项目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文本,为申办方节省了几万甚至几十万的文本编制费用。同时,优化了办理流程,实现了报告表、登记表即来即办、当场办结的审批模式,平均审批时限由原本的一个月大幅度压缩至当日办结,切实落实了企业时间成本、投资成本的“双减负”政策和工程建设快准入机制。全程网办,让企业足不出户办成事。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通过精简申报材料,优化审批流程,对接审批、申报系统,实现了全流程网上办理模式,企业足不出户,通过互联网即可即时办结工程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登记表审批事项,达成了数据跑路替代群众跑腿的工作目标。

  二是放开门槛,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从2017年6月16日起我局取消水利企业信息登记公共服务事项,不再要求外地注册企业进入我市承揽水利建设业务前进行备案登记,凡取得国家水利工程建设相应类别资质许可的各类市场主体均可依法在我市范围内参与相应水利工程建设,促进了市场公平竞争,进一步维护了水利建设市场正常秩序。

  三是完善制度,规范特殊程序操作流程。在全国范围内,尚无上位法明确特殊程序流程的背景下,率先出台《项目评审管理办法》的规范性文件,明确了专家评审等特殊程序的流程、时限及结果运用,彻底解决了评审时限冗长、操作过程暗箱化的问题。确保了特殊程序的整体可控性及服务对象的一目了然性。

  四是多措并举,确保企业办事最多跑一趟。一是运用互联网政务思维,大力推广项目申报网上预审制度,让数据信息跑腿,解决服务对象因申报错误、材料缺项、内容不全等问题而多次往返的诟病。二是通过执行网上预审一次告知制、格式文本范例制,打破服务对象反复申报、多次修改、屡错屡报的“怪圈”。三是提供快递收、送服务,确保企业办事最多跑一趟。允许企业申报时采用快递送件模式,同时提供审批结果快递送达服务,避免企业因申报、取件来回往返政务大厅。目前我局所有行政服务事项100%实行最多跑一趟办理模式。

  五是优化监管方式 提升企业营商环境获得感。将原本需要企业依法申报的水工程质量监督手续,优化成获知工程开工信息后监管部门主动上门开展质量安全监督服务工作。企业只需拨打一个报备电话即可开工建设,并同步接受监管部门主动上门的政务服务,质量监督申报不再成为项目开工的“剑门关”,极大提升了企业营商环境获得感。

  (二)坚持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紧紧围绕上级部署要求和全市水利工作重点,认真落实《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厦府办〔2018〕88号),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厦水利〔2018〕112号),对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行分解和部署,明确各项重点工作责任单位及要求,督促抓好落实。聚焦重点领域,印发《厦门市水利局关于印发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厦水利〔2018〕115号),着力实现水利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全流程透明化。要求各单位把政务公开工作放到突出位置来抓,指定专人负责,对照公开的内容清单,及时提供,定期维护,严格落实,确保政务公开的严肃性、时效性和针对性。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9条,依法办结依申请公开10件。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严格执行《厦门市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完成全局新的执法证换证工作,9位新进入的同志取得执法资格,现拥有执法证人数达44人,执法队伍不断壮大。

  二是规范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工作。落实法律顾问制度。针对我局法律专业人员相对缺乏情况,我局聘请了福建凌一律师事务所郭永芳律师为主的律师团队担任我局的常年法律顾问,参与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和评估;对重要、疑难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进行研究论证,参与甲方的行政复议、诉讼、仲裁、行政裁决和执行等水利部门法律事务,保障依法行政准确性和合法性。截至目前,我局没有行政应诉、行政复议事件发生。

  三是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质量。2018年10月份举办全市水土保持、水利执法人员全脱产培训班,提高执法人员执法水平。

  四是健全行政执法立案、调查取证、告知、罚没收入管理等制度。建立局案件审理领导小组,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均经过案件审理小组集体研究后作出处罚决定;开展、参与省、市案卷互评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改进提高;全面开展河道“三乱”专项整治。出台《厦门市水利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厦水利〔2018〕197号)、《厦门市水利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厦水利〔2018〕105号),规范执法行为,重拳打击违法排污及河道两侧50米以内“三乱”现象。

  一年来,共开展执法巡查241批723人次;查处水事(含水土保持)事件27起,其中4起立案予以行政处罚,处罚金3.37万元,现已办结3起;发出责令停止(改正)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15份;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1018.36万元、水资源费954.6万元;共监督在建水利工程36个,其中新增监督项目12个,综合检查、专项检查及巡视检查共计731人次,发出整改通知书44份,检查通报27份,发现质量与安全一般隐患229个,至目前有效整改219个,有效整改率95.6%,其余正按整改措施实施。对3个项目施工单位记录不良行为,约谈问题单位法人代表2次。推进3个项目竣工验收,7个项目合同工程完工验收。

  四、深化依法治理,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

  (一)深入推进平安厦门建设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打早打小,进一步摸清底数、找准病灶,依法严惩黑恶势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厦门市水利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深刻认识开展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本着“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除恶务尽”的方针,紧紧围绕水利系统“五类涉黑涉恶打击重点”,宣传、摸排、打击、深挖多措并举,全面摸排线索、精准实施宣传,取得了干部职工人人知晓、各方力量联动参与的良好局面。

  (二)深入推进“七五”普法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局领导高度重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全年工作计划,年初制定了本年度的普法责任清单总表和普法责任清单年度表,明确普法内容、普法对象、活动方式、时间进度、责任领导、责任部门等内容,增强普法依法行政工作的可操作性和落实年度普法任务的时效性。

  二是加强法治宣传学习,提高队伍素质。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水法律法规,营造普法氛围。我局把开展以水利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为“七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把学习宣传水利法律法规列入年度普法计划,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涉水法律法规。通过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水土保持宣传日以及相关法律颁布日等时间节点,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报纸、移动电视、广告横幅、短信、微博公众号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和普及水法律法规,还制作了保护水源地的动漫影视,以更贴近生活、更通俗易懂的方式广泛深入的宣传水法律法规。开展送法下乡活动。执法人员前往同安区西源村开展水法、安全生态水系知识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水政处还现场向村民宣讲水法、安全生态水系建设的概况。

  三是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开展以案释法工作。把普法责任贯穿到行政审批、执法监管、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等法治实践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加强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依法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维护自身权益。进一步明确执法流程中开展普法的环节、形式和要求等,切实增强执法人员开展普法工作的责任意识和能力水平,更好地发挥执法的教育引导功能。

  五、2019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意见

  2019年,我市水利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落实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厦门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厦委发〔2016〕29号)实施力度,不断增强推进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水的执行力和公信力,推动水利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推进依法行政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在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在局聘请的政府法律顾问的帮助下,加强对推进依法行政的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总结;及时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定期研究和部署依法行政工作,规范、健全和不断充实完善资料台账;加强对区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推进依法行政情况的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落实依法行政年度报告制度,定期向市政府和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推进依法行政情况。

  (二)加强学习培训,全面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在领导班子中实施依法行政教育学习计划,在全体干部职工中落实干部在线学习计划,全面提升党政领导干部的法律素养和自觉运用法律知识执政的能力水平。在机关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中开展法规知识培训,切实增强广大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加大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力度,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三)创新工作机制,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贯彻实施《厦门经济特区水资源条例》,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和各类公开办事制度,建立健全水行政主管部门内部层级监督制度,加强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下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行政行为的日常监督。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积极接受媒体和社会舆论监督。

  (四)完善行政决策机制,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程序,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范围,把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将方案组织有关法律专家进行合法性审查,广泛听取、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

  厦门市水利局

  2019年1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