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M00119-27-01-2021-009 文号:   厦水利〔2021〕139号
发布机构:   厦门市水利局 发文日期:   2021-08-02
名称:  厦门市水利局关于印发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
内容概述:  厦门市水利局关于印发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
厦门市水利局关于印发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02 字体大小: | |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提供坚实的水利支撑和法治保障,根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厦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2021年厦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结合我市水利工作实际,现将我局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统一领导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干部培训和法治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有机结合,在我市水利工作中全面贯彻落实。

  责任单位:机关党委(人事处)、办公室,各处室各单位根据职责落实

  2.细致谋划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坚持局党组对法治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学习对标外地市水利(水务)部门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加强重大法治问题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力度,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

  责任单位:机关党委(人事处)、办公室

  3.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配合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提升领导干部带头尊崇法治,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方法落实工作、化解矛盾、应对风险的能力。

  责任单位:机关党委(人事处)

  二、加快法规制度建设,完善特区水利法规制度体系

  4.推进涉水立法项目研究。贯彻落实2021年市政府立法计划,整合内外部立法研究力量,加快《厦门经济特区河长制条例》(法规备选项目)《厦门市节约用水条例》(法规调研项目)立法研究进度,切实将河长制、节水工作中行之有效的实践经验和政策规定融入草案,确保立法质量。

  责任单位:河湖管理处、水资源与水土保持处

  5.强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各项规定,全面推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在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时,按照“谁制定、谁审查”原则进行公平竞争审查,防止出现排除、限制市场竞争情形。

  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各处室各单位根据职责落实

  6.整理汇编法律制度规范。全面收集已经出台、需在工作中贯彻执行的水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全体干部职工普遍知悉的工作制度规范,汇编印发《水利法律法规文件汇编》《厦门市水利局工作手册》,促进整体工作全面规范提升。

  责任单位:办公室

  三、持续优化行政权力运行,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7.提升重大行政决策质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健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重要合同中的参与机制。

  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各处室各单位根据职责落实

  8.深化水利“放管服”改革。根据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细化梳理成果,动态调整、及时公开我局权责清单。在行政许可事项办理工作中,充分运用“四个一”做法,全面落实“六减”政策措施。开展简化水利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核、简化取水许可申请审批改革,探索“一件事”集成审批改革。推动水土保持、洪水影响评价、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和“多评合一”制度的进一步落实完善。深入实施水利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全力优化营商环境。

  责任单位:审批处,各处室各单位根据职责落实

  9.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信用监管有机融合。对水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进行动态调整。加大对依法履职所需的执法装备和经费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利用视频监控、无人机等信息化技术手段实现水事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及时处理。推动执法资源和执法力量下沉,配合上级赋予乡镇(街道)部分水行政执法权。推动形成常态化扫黑除恶制度机制。

  责任单位:办公室、市水政水保监察支队,机关各处室根据职责落实

  10.提升水行政执法能力。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水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举办一期全市水行政执法培训班。做好执法资格动态管理,充实执法人员库。组织开展水行政执法自查和执法案卷评查,深入查摆水事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保障等情况和有无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规范执法行为。拟制水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

  责任单位:办公室、市水政水保监察支队,机关各处室根据职责落实

  四、推动普法工作走深走实,增强全系统法治观念

  11.持续深化水利行业普法。制定年度普法工作重点和普法责任清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注重在执法过程中进行说理执法和政策法规宣讲。抓住“宪法宣传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民法典宣传月”等节点,组织送法上门,持续深化水利政策法规宣传,提升执法服务对象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研究启动“八五”普法各项工作。

  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各处室各单位根据职责落实

  12.深入培育干部职工法治理念。依法组织新任命干部进行宪法宣誓。刚性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行政处罚法》为重点,组织开展不少于2次法治讲座和旁听庭审,不断强化全局干部职工法治素养。

  责任单位:机关党委(人事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