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M00119-09-02-2022-002 文号:   厦水利〔2022〕109号
发布机构:   厦门市水利局 发文日期:   2022-05-13
名称:  厦门市水利局关于印发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内容概述:  厦门市水利局关于印发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厦门市水利局关于印发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13 字体大小: | |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厦门市水利局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厦门市水利局         

  2022年5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水利局2022年度

  “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转变政府职能要求,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和《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厦市监综〔2018〕3号)精神,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国务院“放管服”工作部署为指导,全面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提升依法、公正、公开、规范的监管水平,确保我市水事秩序稳定。

  二、工作目标

  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严格落实监管要求,持续在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开展执法行动,健全配套监管机制,全面落实事中事后监管责任。

  三、工作安排

  (一)健全“一单两库一细则一平台”

  1.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2年我局随机抽查事项覆盖本部门行政执法领域,具体抽查事项清单包括:(1)汛期对水库、闸坝和其他水工程设施的运用和调度进行监督检查;(2)对水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3)对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及相对人遵守《水法》情况的监督检查;(4)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监督检查;(5)对取水许可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6)对堤防上已修建的涵闸、泵站和埋设的穿堤管道、缆线等建筑物及设施的监督检查;(7)对河道采砂活动的监督检查;(8)对水库大坝安全的监督检查;(9)对水利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10)对水利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11)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12)对水利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监督管理。

  责任部门:办公室

  2.抽查对象数据库。根据抽查事项和检查要求,完善抽查对象数据库,数据库内容根据实施情况进行动态更新。对重点领域、高风险领域列入重点抽查名录库。

  责任部门:水资源与水土保持处、运行管理与监督处、规划建设与财务处(审批处)、河湖管理处、市水政水保监察支队

  3.执法人员数据库。根据检查要求和处室(单位)人员变动情况,动态更新执法人员数据库。执法检查人员应当具有行政执法资格,可探索建立专家名录库,随机抽取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检查活动。

  责任部门:水资源与水土保持处、运行管理与监督处、规划建设与财务处(审批处)、河湖管理处、市水政水保监察支队

  4.组织抽查。局各职能处室(单位)具体组织抽查活动,依托厦门市双随机事中事后监管综合执法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执法人员(不少于2名)。为确保抽查程序公平、公正、公开。若抽到人员因客观原因未能参加检查,应采取“递补抽取”的方式仍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产生。执法检查人员与抽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

  责任部门:实施检查的处室(单位)

  5.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整改,整改期限结束后,检查人员应对整改情况进行回访,确保整改要求落实。

  责任部门:实施检查的处室(单位)

  (二)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抽查频率原则上每年不少于2次,抽查比例不低于5%,法律法规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的运用

  实行“一抽查一公开”制度。每次执法检查组要及时将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情况、对被检市场主体评价,以及处理意见和建议等执法检查情况报局办公室,同时在厦门市双随机事中事后监管综合执法平台录入上述信息,抽查工作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由局办公室在市水利信息网公开,并通过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进行公示。

  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情形,要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及时公开行政处罚信息。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置。

  责任部门:实施检查的处室(单位)

  四、年度重点监管事项和任务

  (一)重点监管事项

  对涉及生产安全事项实行重点监管,将对水利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作为年度重点监管事项。

  (二)年度重点监管任务、监管计划

  在建水利工程业主单位和参建单位是否严格按照“保证安全生产措施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度汛方案”等组织安排施工,着重检查对危险性较大单项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严禁因赶工期、抢进度冒险施工,严禁违章指挥、违规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重点检查对隧洞、施工围堰、深基坑、高边坡等重点部位,严防堤坝溃口、围堰溃决、滑坡垮塌、洞室淹没等事故发生,出现险情和事故征兆时要责令立即停止相关作业,必要时及时组织人员转移避险,确保施工人员安全。检查雷管炸药、油料等危险品安全管理情况,对施工、办公、生活等区域及周边环境可能存在的事故隐患要进行全面排查、提前预防、彻底治理,对排查发现的可能诱发山体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等灾害隐患,要加强观测和预警,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加强对一线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指导,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责任部门:运行管理与监督处、规划建设与财务处(审批处)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要高度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强化过程管控,确保随机抽查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厦门市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不断健全完善随机抽查机制,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

  (三)加强宣传培训。广泛开展宣传报道,为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定期组织专门培训,总结交流执法经验,努力提升监管执法能力。

  (四)坚持包容审慎。落实我市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有关规定,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权限,不得妨碍生产经营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收受被检查对象及相关利益人的财物或其他利益,不得徇私枉法和营私舞弊。对抽查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附件:厦门市水利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2版)

  附件

  厦门市水利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2版)

  序号

  抽查事项

  具体检查项目

  抽查依据

  抽查主体

  检查对象

  抽查内容

  抽查方式

  抽查比例和频次

  1

  对取用地下(表)水的用水单位用水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取水许可执行情况;

  取水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福建省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地下水管理条例》

  厦门市水利局

  厦门市水政水保监察支队

  取用地下(表)水的用水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法定义务落实情况

  随机抽取抽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现场检查等方式

  抽查比例:5% 

  频次:每年2

  2

  对生产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水土保持方案许可执行情况;

  水土保持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福建省水土保持条例》

  厦门市水利局

  厦门市水政水保监察支队

  生产建设

  项目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及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情况

  随机抽取抽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现场检查等方式

  抽查比例:5% 

  频次:每年2

  3

  对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及相对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情况的监督检查

  饮用水源保护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厦门市水利局

  厦门市水政水保监察支队

  饮用水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法定义务落实情况

  随机抽取抽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现场检查等方式

  抽查比例:5% 

  频次:每年2

  4

  对水库大坝安全的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水库大坝安全是否满足要求。

  监督检查运行管理、安全鉴定等执行情况。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厦门市水利局

  中型水库

  水库大坝安全情况

  随机抽取抽查对象,随机抽取执法人员现场检查等方式

  抽查比例:5% 

  频次:每年2

  5

  对水利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监督检查参建各方主体的资质与质量体系是否满足要求。           监督检查在建水利工程质量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在建水利工程工程质量。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厦门市水利局

  在建水利工程项目

  水利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情况

  随机抽取抽查对象,随机抽取执法人员现场检查等方式

  抽查比例:5% 

  频次:每年2

  6

  对水利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监督检查参建各方主体的安全生产体系建立情况。

  监督检查在建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执行情况。

  监督检查在建水利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福建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厦门市水利局

  在建水利工程项目

  水利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随机抽取抽查对象,随机抽取执法人员现场检查等方式

  抽查比例:5% 

  频次:每年2

  7

  对河道采砂活动的监督检查

  是否存在未经许可,擅自河道采砂的行为

  《福建省防洪条例》《福建省河道保护管理条例》《福建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

  厦门市水利局

  厦门市水政水保监察支队

  四条主要河流干流

  河道采砂管理情况

  随机抽取抽查对象,随机抽取执法人员现场检查等方式

  抽查比例:5% 

  频次:每年2

  8

  对水库调度和运用进行监督检查

  监督水库管理单位是否按照水库调度运用计划运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厦门市水利局

  汀溪水库

  溪东水库

  竹坝水库

  石兜水库

  杏林湾水库

  湖边水库

  坂头水库

  上李水库

  水库调度运用计划执行情况

  随机抽取抽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现场检查等方式

  抽查比例:5% 频次:每年2

  9

  对水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

  本行政区域内水工程,特别是水坝和堤防的安全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二条

  厦门市水利局

  水工程,特别是水坝和堤防

  工程安全情况

  随机抽取抽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现场检查等方式

  抽查比例:5% 

  频次:每年2

  10

  对堤防上已修建的涵闸、泵站和埋设的穿堤管道、缆线等建筑物及设施的监督检查

  对堤防上已修建的涵闸、泵站和埋设的穿堤管道、缆线等建筑物及设施的安全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厦门市水利局

  堤防上已修建的涵闸、泵站和埋设的穿堤管道、缆线等建筑物及设施

  堤防上已修建的涵闸、泵站和埋设的穿堤管道、缆线等建筑物及设施的安全情况

  随机抽取抽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现场检查等方式

  抽查比例:5% 

  频次:每年2

  11

  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

  招标人招标前提交备案的招标报告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 第八条第一项

  厦门市水利局

  招标人招标前提交备案的招标报告

  招标人招标前提交备案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随机抽取抽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现场检查等方式

  抽查比例:5% 

  频次:每年2

  12

  对水利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监督管理

  水利工程勘察、设计活动。水利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三条

  厦门市水利局

  水利工程勘察、设计

  水利工程勘察、设计活动。水利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

  随机抽取抽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现场检查等方式

  抽查比例:5% 

  频次:每年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