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M00119-09-02-2020-020 文号:   厦水利〔2020〕182号
发布机构:   厦门市水利局 发文日期:   2020-12-08
名称:  厦门市水利局关于转发《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内容概述:  厦门市水利局关于转发《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厦门市水利局关于转发《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08 字体大小: | |

各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厦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各项目法人:

  为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加快建立与新时代水利工程建设管理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项目法人管理体系,水利部印发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管理指导意见》(水建设〔2020〕258号)。该意见从规范项目法人组建、明确项目法人职责、保障项目法人履职能力、切实履行项目法人职责、加强项目法人监督管理五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现将意见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水建设〔2020〕258号)

 

 

   

  厦门市水利局

  2020年12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