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M00119-05-01-2021-002 | 文号: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21-03-05 | |
名称: | 2021年厦门市水政水保监察支队部门预算说明 | ||
内容概述: | 2021年厦门市水政水保监察支队部门预算说明 |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水政水保监察支队的主要职责是:
1、查处水事及水土保持事(案)件,受理对水事及水土保持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调查处理水事及水土保持违法行为,对水事及水土保持违法案件提出行政处罚意见。
2、市级审批河道管理范围内涉河工程建设、取水许可、水土保持方案项目事中事后监督。
3、协助开展河道采砂活动的督查、对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及相对人遵守《水法》情况的督查、调解水事和水土流失防治纠纷。
4、征收水资源费和水土保持补偿费。
5、承办相关执法培训,指导区级水政监察、水土保持监督队伍建设。
6、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水政水保监察支队为市水利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列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厦门市水政水保监察支队 |
公益一类 |
21 |
20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21年,厦门市水政水保监察支队主要任务是:负责查处水事及水土保持事(案)件,涉河工程建设、取水许可、水土保持方案项目事中事后监督,征收水资源费和水土保持补偿费,指导区级水政监察、水土保持监督队伍建设,维护良好水事秩序。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 开展水工程执法监督检查;
2. 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落实水土保持方案。
3. 做好水资源费和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
4. 做好扫黑除恶综合治理相关工作;
5. 受理水事及水土保持事(案)件举报,组织调查,提出处罚意见;
6. 做好执法培训、法治宣传等工作。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水政水保监察支队2021年收入预算为843.48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762.09万元增加81.9万元,增加10.67%,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843.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43.18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
2. 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万元;
3. 事业收入(含批准留用) 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6.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7.历年结余0万元;
8.其他收入0.3万元;
9.其他资金0万元。
(二)厦门市水政水保监察支队2021年支出预算为843.48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762.09万元增加81.9万元,增加10.67%,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843.4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755.51万元,公用支出87.97万元;
2.项目支出0万元;
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43.18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761.74万元增加81.44万元,增加10.69%,主要是行政运行较上年度增加等。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公务员医疗补助8.45万元。主要用于参公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缴交的医疗补助支出。
(二)行政单位离退休2.77万元。主要用于参公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及补差支出。
(三)行政单位医疗17.75万元。主要用于参公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医疗补助支出。
(四)行政运行771.42万元。主要用于参公事业单位人员的人员经费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等方面的支出。
(五)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9.2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方面的支出。
(六)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0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等方面的支出。
(七)事业单位离退休2.8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及补差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相比无变化,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城市建设支出0万元。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水政水保监察支队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1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相比未变化,主要原因是:没有出国工作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相比未变化,主要原因是:没有相关工作安排。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1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相比未变化,主要原因是:没有相关工作安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厦门市水政水保监察支队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7.67万元,比2020年预算62.61万元增加25.06万元,增长40%。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厦门市水政水保监察支队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厦门市水政水保监察支队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水政水保监察支队2021年未安排项目预算,暂无绩效目标管理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第四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以上没有数据的表格也要列出空表并作出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