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M00119-32-02-2023-004 文号:   厦水利函〔2023〕30号
发布机构:   厦门市水利局 发文日期:   2023-07-05
名称:  厦门市水利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0232017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内容概述:  厦门市水利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0232017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厦门市水利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0232017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3-07-05 字体大小: | |

  民革厦门市委:

  《关于解决厦门市水资源紧缺问题 提高城市风险应对能力的建议》(第20232017号)由我局、市财政局、市市政园林局分工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收到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业务处室认真研究提案内容,针对涉及我局职能内容,积极与提案单位沟通,梳理相关工作情况形成答复内容。

  二、措施与成效

  (一)关于海水淡化发展。厦门市在大力推进节水的同时,积极开展海水淡化利用规划工作。海水作为稳定的水资源增量与替代水源,已逐步成为水资源的重要补充和战略储备。发展海水利用,对缓解厦门市缺水和海岛水资源短缺形势,合理优化用水结构以及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我局计划年内完成《厦门市海水淡化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报市政府审批。

  (二)关于推动再生水开发利用方面。我局按照“再生水厂尾水为主、水库水为辅、外调水为补充、水源连通工程作为应急”思路,编制《厦门市九条溪流生态补水工程规划》(修订),目前已建成生态补水项目9个,增强河道水体流动性和自净能力。2022年,再生水回用量达到1.39亿立方米,再生水回用率提升至27.3%,同比增加4.1%。为提高再生水在市政杂用方面利用,我局联合市政环科公司、中科院城环所,以问题为导向对厦门市再生水市政杂用的可行性进行预测分析,对再生水利用的暴露风险和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并基于不同使用主体的需求拟定相应解决方案,有利于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污水资源化利用模式,为后续开展再生水利用工程建设提供决策依据,进一步提高再生水利用率,节约宝贵的水资源。

  (三)关于推进枋洋工程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目前正协调长泰区按照枋洋工程环评报告、水资源论证报告以及有关协议要求,加快推进枋洋工程环境综合整治扫尾工作,及时提交相关环保验收资料,加快推进长泰枋洋枢纽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

  (四)关于开展汀溪水库等水资源保护工作。2012年以来,同安区政府全面完成全流域生猪退养,消除畜禽养殖污染,落实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政策;实施农村连片整治,持续巩固流域退养成果,成功清退5家小水电站; 强化污水设施管理,农村生活污水实现100%截污纳管,并移交专业公司管养;加强水源保护区森林资源保护;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综合防治;严格落实水源保护区监测监控;完善交通安全防范措施,建设应急储备物资,汀溪水库水资源保护取得明显成效。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为确保我市原水供应安全,下一步我局将认真履职,主动作为,从以下几方面推进工作:

  一是进一步优化水资源配置。充分发挥水资源刚性约束作用,将经济活动限定在水资源承载能力范围之内,合理统筹“三生”(生活、生产、生态)用水,加快推进全市大水网建设,全力做好水资源配置和水资源保障。

  二是继续推进非常规水源利用。强化再生水、海水等非常规水利用,逐年提高非常规水利用比例,力争再生水利用体制机制有所创新。开展节水条例立法调研工作,着力在节水激励政策、再生水规划利用、节水载体创建、规范激活市场行为等方面,从法制层面促进再生水利用良性发展。

  三是继续开展水源地水资源保护工作。加强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工作,积极推进水源地保护及生态补偿政策宣传引导,充分调动群众保护水源地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促进水资源的管理保护。

  特此函复。

  领导署名:王伟文

  联 系 人:蔡毅鸿

  联系电话:15305929996              

             

  厦门市水利局

  2023年6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