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M00119-32-02-2020-008 文号:   厦水利函〔2020〕33号
发布机构:   厦门市水利局 发文日期:   2020-04-16
名称:  厦门市水利局关于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201045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内容概述:  厦门市水利局关于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201045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厦门市水利局关于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201045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0-04-16 字体大小: | |

  

    市市政园林局:

  关于《完善农村污水治理体系 建设高颜值生态乡村》(第20201045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收到该提案后,我局组织相关处室、单位进行了认真研究,调研了提案关于农村污水处理体系建设情况,针对涉及我局职能内容,积极与提案人沟通了解提案意图。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市农村污水治理建设情况

  根据厦门市2019年第1号总河长令,全力打好小流域综合治理攻坚战,贵局在我市农村污水治理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据了解,截止2020年1月底,1054个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我市已完成1049个自然村,完成率99.5%。其中实施截污纳管项目381个自然村,已完成376个自然村,完成率98.7%;实施分散式治理673个自然村,已完成673个自然村,建成分散式处理设施536座,完成率100%。为我市溪流水质提升做出了积极贡献,2019年全年,我市饮用水源达标率保持100%;国控隘头潭断面水质保持Ⅲ类;小流域10个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同比上升;6个黑臭水体综合评价结果均高于黑臭水体水质标准,全部脱臭。

  但目前我市农村污水治理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村庄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率较低,污水管网建设还不够完善;二是有些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的尾水不达标。

  (二)水利部门开展的工作情况

  水利部门主要通过河湖长制平台,加强农村污水治理的监督,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农村水环境治理。    

  加强农村污水治理监督。一是日常巡河公示,充分运用全省河长制信息平台,实时展示各级河长、专管员巡河管河工作情况,由专管员每天报送标示排水异常类型,定期进行通报;二是督促加强农村养殖污染回潮管控和禽畜粪污资源化利用,做好污染源清退工作;三是督促做好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提升农村水环境;四是监督农村小企业乱排污水和村民乱排生活污水现象。

  积极鼓励社会参与。鼓励村级参与农村水环境治理,鼓励村民参与党员河长、巾帼河长等民间河长,发动公众共同参与,规范引导民间广泛参与,共同管护乡村河湖。

  三、下一步工作

  一是督促职能部门加快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范运行管理,提高农村污水收集率、处理率。

  二是协调督促市政部门加强农村雨污管网排查,切实做好雨污分流。

  三是继续借助省、市媒体引导全民监督,营造全民治污氛围浓厚。

  四是建立公安协同河长制联络机制,强化监督落实治理污水力度。

  五是建议大力推进农村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尾水回灌农地工作。

  特此函复。

  领导署名:王伟文

  联 系 人:林国伟

   联系电话:13225037663

                                                   厦门市水利局

                                                  2020年4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1份),市政府督查室(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