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M00119-32-02-2020-008 | 文号: | 厦水利函〔2020〕33号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水利局 | 发文日期: | 2020-04-16 |
名称: | 厦门市水利局关于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201045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 ||
内容概述: | 厦门市水利局关于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201045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
市市政园林局:
关于《完善农村污水治理体系 建设高颜值生态乡村》(第20201045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收到该提案后,我局组织相关处室、单位进行了认真研究,调研了提案关于农村污水处理体系建设情况,针对涉及我局职能内容,积极与提案人沟通了解提案意图。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市农村污水治理建设情况
根据厦门市2019年第1号总河长令,全力打好小流域综合治理攻坚战,贵局在我市农村污水治理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据了解,截止2020年1月底,1054个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我市已完成1049个自然村,完成率99.5%。其中实施截污纳管项目381个自然村,已完成376个自然村,完成率98.7%;实施分散式治理673个自然村,已完成673个自然村,建成分散式处理设施536座,完成率100%。为我市溪流水质提升做出了积极贡献,2019年全年,我市饮用水源达标率保持100%;国控隘头潭断面水质保持Ⅲ类;小流域10个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同比上升;6个黑臭水体综合评价结果均高于黑臭水体水质标准,全部脱臭。
但目前我市农村污水治理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村庄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率较低,污水管网建设还不够完善;二是有些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的尾水不达标。
(二)水利部门开展的工作情况
水利部门主要通过河湖长制平台,加强农村污水治理的监督,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农村水环境治理。
加强农村污水治理监督。一是日常巡河公示,充分运用全省河长制信息平台,实时展示各级河长、专管员巡河管河工作情况,由专管员每天报送标示排水异常类型,定期进行通报;二是督促加强农村养殖污染回潮管控和禽畜粪污资源化利用,做好污染源清退工作;三是督促做好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提升农村水环境;四是监督农村小企业乱排污水和村民乱排生活污水现象。
积极鼓励社会参与。鼓励村级参与农村水环境治理,鼓励村民参与党员河长、巾帼河长等民间河长,发动公众共同参与,规范引导民间广泛参与,共同管护乡村河湖。
三、下一步工作
一是督促职能部门加快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范运行管理,提高农村污水收集率、处理率。
二是协调督促市政部门加强农村雨污管网排查,切实做好雨污分流。
三是继续借助省、市媒体引导全民监督,营造全民治污氛围浓厚。
四是建立公安协同河长制联络机制,强化监督落实治理污水力度。
五是建议大力推进农村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尾水回灌农地工作。
特此函复。
领导署名:王伟文
联 系 人:林国伟
联系电话:13225037663
厦门市水利局
2020年4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1份),市政府督查室(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