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M00119-32-01-2022-004 文号:   厦水利函〔2022〕19号
发布机构:   厦门市水利局 发文日期:   2022-04-02
名称:  厦门市水利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179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内容概述:  厦门市水利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179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厦门市水利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179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2-04-02 字体大小: | |

  答复类别:B类

  集美区政府:

  《关于加快推进集美区杏林湾水库底泥清淤工作的建议》(第0179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收到该建议后,我局组织相关处室、单位进行了认真研究,调研了建议关于杏林湾水库底泥清淤的情况,积极与建议人沟通了解建议意图,并针对涉及我局职能内容,形成本建议答复内容。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协调调度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杏林湾水库水质提升工作,该事项分别在黄燕添副市长主持召开的2021年度第五次、2022年度第一次、第二次全市河湖长制工作调度会议中作为重要议题研究推进;2022年1月7日和2月23日,市河长办主任、市水利局局长王伟文分别主持召开河长办主任工作例会,专题研究推进杏林湾水库清淤整治与水质提升工作。

  (二)推进清淤整治进程

  3月11日,全市河湖长制调度会议听取了集美区关于杏林湾生态环境整治提升一期工程进展的汇报。会议指出,杏林湾生态环境提升是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重要体现,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压实治水管水责任,强化统筹推进,推动杏林湾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稳定向好,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会议明确:一是在不影响防洪安全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前提下,科学妥善处置淤泥。二是明确资金来源。

  (三)强化督导考核

  将杏林湾水库3个断面列入市政府挂牌督办,并纳入2021年度市对区河湖长制工作考核范畴,通过下达工作提醒函、报送整治工程进度表等方式,督促加快杏林湾综合治理,目前3个挂牌断面水质虽达到湖库V类水体标准,但还不够稳定。

  三、下一步工作

  一是我局将继续对杏林湾水库清淤整治方案提供防洪影响评价审批指导与支持;二是通过河湖长制平台督促集美区加快杏林湾水库清淤工程进度,及时将需要市政府协调确定的事项报全市河湖长制调度会议研究协调解决,推动杏林湾水库综合治理,有效提升新城片区生态环境品质。

  特此函复。

  领导署名:王伟文

  联 系 人:黄芳芳

  联系电话:18559161200

  厦门市水利局

  2022年3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