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M00119-32-01-2022-002 文号:   厦水利函〔2022〕5号
发布机构:   厦门市水利局 发文日期:   2022-02-28
名称:  厦门市水利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 0085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内容概述:  厦门市水利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 0085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厦门市水利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 0085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2-02-28 字体大小: | |

 

  答复类别:C

  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

  《关于蔡宅村全村纳入莲花水库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范围的建议》(第008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收到该建议后,我局组织相关处室、单位进行了认真研究,调研了建议关于生态补偿政策的相关要求,积极与建议人沟通了解建议意图,并针对涉及我局职能内容,形成本建议答复内容。

  二、进展情况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莲花水库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18〕33号)要求在莲花水库汇水范围内实行生态补偿,补偿类型共分为三类,当时蔡宅村属于第三类,为部分耕种土地位于汇水范围的自然村(小组),因此仅前山里自然村在生态补偿实施范围内。

  三、今后推动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生态环境部门协助同安区相关部门进一步调查核实蔡宅村其余3个自然村的汇水区域范围,若与划定方案存在出入,将指导同安区根据核实结果提出莲花水库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范围调整意见和具体补偿方案,上报市政府审定。

  专此函达。

  领导署名:王伟文

  联 系 人:蔡毅鸿

  联系电话:15305929996

   

  厦门市水利局

  2022年2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