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M00119-32-01-2020-003 文号:   厦水利函〔2020〕21号
发布机构:   厦门市水利局 发文日期:   2020-04-02
名称:  厦门市水利局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312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内容概述:  厦门市水利局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312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厦门市水利局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312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0-04-02 字体大小: | |

答复类别:B类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

  李义福等代表在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建议》(第0312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厦委办发〔2019〕25号关于印发《厦门市水利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农田水利建设职能已划至农业农村局,对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规划、标准以及推进建设进程,我局将配合做好有关水利设施方面的工作,保持沟通联系,对有列入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按相关要求配合做好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相关工作。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王伟文

  联 系 人:叶晓炜

  联系电话:5766879

  厦门市水利局

  2020年4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